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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茸卫公路新一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茸卫公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金)征地补告〔2023〕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金预征地告〔2023〕第5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金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第七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第三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八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六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七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五村民小组;拟征收农用地22838.2平方米、建设用地21818平方米、未利用地1235.4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5891.6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88.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第七村民小组 7903.40 701821.92 0.0 0 0 0 701821.92 2 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第三村民小组 4057.60 360314.88 0.0 0 0 0 360314.88 3 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八村民小组 3909.80 347190.24 4299.3 0 0 0 351489.54 4 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六村民小组 25725.70 2284442.16 39092.67 0 0 0 2323534.83 5 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七村民小组 711.80 63207.84 0.0 0 0 0 63207.84 6 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五村民小组 3583.30 318197.04 2206.35 0 0 0 320403.39 7 金山卫镇八一村 0 0 0 204976 0 0 204976 8 金山卫镇横浦村 0 0 0 589200.01 0 0 589200.01 合计 45891.60 4075174.08 45598.32 794176.01 0 0 4914948.41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4年1月13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金山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金山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