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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农村征地纠纷律师:土地补偿费被村委会截留,其能截留吗?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卫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开展具体的征收工作之前,需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需要给予合理、公平的征地补偿。  其中,给予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在这些补偿当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一般情况下,需要直接给予被征地农民,也就是土地使用权人,不能经过村委会或者是其他人员。对于土

    2025-03-24

  • 北京企业专业拆迁律师:房屋被违法拆除后可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相关部门想要尽快拿到土地,推进征收工作时,对于未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需要及时依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集体土地中,需要及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对于被征收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针对该文件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集体土地的,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前,还需要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法定程序。  只不过律师从实践过程中来看,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法定

    2025-03-19

  •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征收方没有公布补偿方案怎么办?

      遇到征地拆迁后,广大被征收人应该会看到多份不一样的文件,比如集体土地征收会有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表、评估报告和土地征收公告、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会有房屋征收决定、评估报告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  不可否认,这些文件对被征收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每一份文件的内容也都不一样,所以严格来讲,征收方在确定征收范围之后,需要及时依法主动的公开,尤其是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是广大被征收人最快知道具体补偿标准的最主要的途径,通过这一份文件,广大被征收人可以知道补

    2025-03-17

  •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房屋被强制拆除很多年,被征收人还能诉吗?

      事实上,在房屋被征收方强制拆除的情况下,作为被征收人是完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对于在拆除房屋之前,若是有收到相关部门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也可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来撤销,并以此保障自己的房屋不被拆除。  然而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之后往往无动于衷,总以为这是征收方威胁自己交出土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强迫自己搬迁的一种手段,只要自己不同意搬迁,不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征收方就不会把自己怎么

    2025-03-06

  • 北京农村征收专业律师:相关部门不公布信息会有哪些影响?

      如果相关部门拒绝公开这两份文件,那么对被征收人来说也会造成以下两个影响。  1、无法第一时间知道补偿标准是多少  事实上,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最在乎的其实就是补偿标准是多少了的问题,虽然《土地管理法》中对补偿标准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并没有详细的标准,被征收人若想知道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多少,那么最快的方法就是从相关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获取。  因此,如果相关部门拒绝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那么自然也就会导致被征收人无法第一时间知道补偿标准,更无法判断相关部门所说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等等。  2

    2025-02-24

  • 北京房屋征收专业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怎么办?

      春节过后,不少建设项目纷纷启动,比如近日江苏盐城市射阳县以及连云港市灌云县等等多地相继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这也意味着又有不少老百姓的土地或者是房屋要被征收了。征地拆迁是一项大型活动,不仅涉及范围广,而且所涉老百姓相对于也比较多,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征收项目的启动和实施一般都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以从原则上来说,作为为老百姓谋幸福的部门,应当要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来推进征收工作。  但是实践过程中,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尽快推进征收工作,却经常使一些手段

    2025-02-21

  • 北京打土地纠纷的专业律师:看到补偿安置方案后要怎么做?

      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中,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补偿安置方案文件是必须要有的,有了补偿安置方案那么广大被征收人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具体的征收信息,包括征收目的是什么,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等等。  所以,相关部门在拟定好补偿安置方案之后,需要第一时间将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

    2024-11-27

  • 北京土地征收纠纷律师:多地发布征收预公告,大家在遇到征收后,首先要注意这三点

      虽然已经临近年关,但是各地的土地征收项目仍然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我们从全国征信息共享平台上了解到,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等多地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当大家看到这些文件的时候,说明土地或者是房屋已经确定在征收范围内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是只要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那必然就会涉及许多村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时,那么就需要及时地了解与土地征收相关的一些知识。事实上,只有对土地征收

    2024-11-26

  •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征收方未发布征收文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定要知道这几点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相关部门应当要将涉及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一些文件依法主动公开,并且要以书面的形式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张贴,告知广大被征收人具体的征收事项。  也就是说,土地征收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公告、征地批复,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等等一系列文件需要全部公开,不能以文件是秘密为由,拒绝为广大被征收人公开。  事实上,这些文件都直接影响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有了这些文件,那么被征

    2024-11-22

  • 北京土地纠纷专业律师: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应当如何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土地征收中必须要有,且也是对被征收人来说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因此,按照法律上规定的,征收方必须要依法主动公开这一份文件,有了这一份文件那么,被征收人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补偿标准是否合理,都有哪些补偿方式等等事项。  一般一份合法的补偿安置方案中,必须要有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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