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400-678-5000

搜索
共找到"拆迁律师"相关的 文章4633条 信息
  • 山东当事人案件圆满结束,凯诺律师获致谢锦旗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美国大法官-休尼特,而酿就正义迟到的原因来自方方面面。究其根本,除了外在不可.....

    2018-10-25

  • 北京拆迁律师: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主要收集的证据有四大类!

      俗话说,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所以证据不管是在行政诉讼中,还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都是非常重要的,只要证据充足,那么可以说案件已经成功一半了,因此在遇到相关的纠纷时,当事人一定要养成收集证据的习惯,一旦日后打官司,那么这些证据就可以助我们一臂之力。但是如何收集证据呢?对于征地拆迁之类的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又要收集哪些证据呢?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证据,征收方下发的相关文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相关部门在启动征收工作之前,需要将涉及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一些

    2025-11-17

  •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实施房屋征收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土地征收中,对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

    2025-11-14

  •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房屋被违法拆除,报警时需要注意哪些?

      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与征收方迟迟就补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极个别的征收方就会为了推进征收工作,从而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房屋被征收方要强制拆除时,被征收人除了要收集强拆时的现场照片、录像之外,还要第一时间报警,这对被征收人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报警时,被征收人需要注意哪些呢?  首先,报警电话一定要简捷明了  如果房屋被征收方强制拆除了,那么被征收人报警时,千万不要拖拖拉拉,一定要捡最重要的说,直接表明自己想要说的内容,包括房屋在什么时候被强制拆除了,自己家的地址位置,要

    2025-11-13

  • 北京拆迁律师:警察能不能参与征地拆迁?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警察有保护我们公司合法财产、人身安全的职责,当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他人或者是相关部门侵害时,我们当事人是可以依法报警。那么,警察能不能直接参与到征地拆迁活动中来呢?  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经常在一项征地拆迁项目中会看到穿有警察制服的警察,而且有的还会帮助征收方让被征收人搬迁,比如以其职权控制住被征收人,让相关人员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要么就是组织大量的协警、辅警,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但是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警察参与到征地拆迁活动中肯定是不

    2025-11-13

  •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执法局组织一百多人,强制拆除房屋,法庭上还否认且推给政府,被法院判决违法!

      实践中,绝大多数的强拆基本上都没有依法依规地进行,即使对被征收人作出了补偿安置决定,也还是会在救济期限还未届满的情况下,就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但这也是不合法的,强拆仍然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冷某是贵州省贵阳市人,其在2006年通过招商引资政策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民事协议。根据协议中的内容,冷某缴纳了相关的费用后,利用土地建设了四层房屋自用以及出租。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共计570平方米,投资近百万元。房屋建成之后,冷某与当地两百多户村民一样,一直使用超过了十年。自房屋建成之后,一直没有任何的部门

    2025-11-12

  •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土地征收中,必须要有哪一份文件?

      不管是在土地征收中,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我们被征收人总会看见各种各样的文件,比如说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协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评估报告、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决定以及相关部门针对个别被征收人作出的责令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征收补偿安置决定等等。  这些文件中,有多一半以上都是需要征收方依法主动的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的,也就是必须要公开,只有公开这些材料,那么被征收人才能第一时间知道自己家房屋或土地有没有在征收范围内,征收补偿方式是什么,补偿标准又是多少、征收主体是谁、征收目

    2025-11-11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合法房屋应该怎么拆除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征收方如果想要尽快拿到土地,推进征收工作,那么在被征收人迟迟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需要依据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对于被征收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补偿安置决定提起法律程序的,也没有按照补偿决定中的内容签订协议并搬迁的,征收方在强制占用土地之前,还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拿到法律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书之后,其才可以继续开展征收工作。  但

    2025-11-06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房屋价值评估阶段,被征收人需要注意的四个细节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的,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等,其中被征收房屋的最终价值的补偿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所以,在整个房屋征收中,评估阶段对被征收人来说则是最为重要的。  因此,广大被征收人对整个评估过程中也要格外地注意,如果不注意,或者是忽略掉某一些细节,那么对被征收人来说可能就会非常的不利。那么在评估阶段,被征收人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凯诺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收集了以下几个。

    2025-11-04

  •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这些程序一定要做到位

      土地征收程序有没有履行到位,可直接关乎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大家一定要审查征收方的征收行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其他法律规定中的规定,征收程序是否有遗漏,征收程序是否有颠倒等。如果发现征收方没有将征收程序落实到位,征收细节选择性忽略,广大被征收人就一定要注意了。  那么哪些征收程序是必须要落实到位,又是广大被征收人需要时刻注意的呢?凯诺拆迁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为大家整理出了以下几个,如果征收方连以下几个程序都没有落实到位,那征收行为铁定是不合法的

    2025-10-31

Copyright 2014-2025,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400-678-5000

免费咨询热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游泳场北路9号中润佳商务大厦四层407室


邮箱:bjcls@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手机:18601155977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执业许可证号:31110000690001712H

  • 电话直呼

    • 400-678-5000
    • 18601155977
    • 在线律师 :
  • 微信扫一扫

本站已支持IPv6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