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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农村征地专业律师: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法如何审查?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包括修建道路、水利设施设备、教育、文化、保障性安居建设等基础性活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的,是可以占用土地,但是必须要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  不过,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补偿的前提是不仅征收项目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的规定,而且,同时,征收方还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严格落实相关的征收程序,只有这样,那么征收行为才

    2024-04-18

  •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补偿安置协议是被骗签的,被征收人要如何维护权益?

      我们经常会说一句话,就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不被肆意侵害,双方就需要就补偿事宜签订一式两份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想必大家都知道,无论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还是其他相关的协议合同,必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上。  但是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会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补偿不公平等,从而不愿意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可是个别征收方则会为了让被征收人在短时间内签订补偿协议,完成搬迁,便会采取一些手段达成征收的目的,比如先答

    2024-04-09

  •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土地征收是一项关系着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活动,从原则上来说,征收方需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其补偿不能低于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并保障其长远生计。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相关部门征收土地的,应当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也就是说,这六项补偿一项都不能少,这是法定的。如果少了其中任何一项,那么从原则上来说就是侵害

    2024-04-08

  •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土地征收中,这几个行为,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

      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一直在强调,征收方应当要依法履行土地征收程序,依法落实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各项权益,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同时也一直在强调广大被征地农民要注意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注意征收过程中的各个细节是否有落实到位,包括评估机构是否是我们被征收人自己选定的,征收方是否有实地调查房屋或是土地的情况,有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没有组织听证等等。  另外,我们还一直在给广大被征收人普通与征地拆迁相关的知识,也一直在告知大家,遇到

    2024-03-27

  •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房屋拆迁、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依法享有这些权利(下)

      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建设性活动,其涉及的人数不仅非常多,百且所占用的土地范围也特别的广,尤其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往往涉及的土地亩数可能就会超过上百亩,甚至是上千亩,农村承包地、宅基地被征收,这就与好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了,当然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也关系着国家的利益。  总之就是说,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利益的项目,所以,国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了防止相关部门在征地拆迁中擅自利用职权,侵害村集体、村民或是其他被征收人、权利人的利益,专门针对征地拆迁

    2024-03-22

  •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房屋拆迁、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依法享有这些权利(上)

      2024年的春节已经过完了,很多外出工作的老百姓都已经返岗执守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而近期,绝大多数的征地拆迁项目也又重新推进,或启动。想必大家都知道,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着国家的利益,所以,关于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有着很严格的法律程序及征收条件,征收原则,无论是什么征收项目,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进行,不能随意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随意的启动征收工作。  所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无论是集体土地上房屋

    2024-03-21

  • 北京农村征地拆迁律师:集体土地征收和上房屋拆迁如何审查合法性?主要通过以下几点

      这几年,随着我国不断地发展与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村房屋或是土地被纳入在了征收范围内,而且这种情形以后还会一直存在。房屋或是土地被征收,那么这就与咱农民老百姓的利益挂上钩了。所以,当大家遇上集体土地征收时,一定要注意具体的征收程序,由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比较复杂,且程序之多,所以往往会在此过程中出现一些非常小的细节,大家一定要注意。  别看一个很小的细节,别看对自己似乎无关紧要,但其实,一个很小的细节都有可能会造成被征收人最终的补偿会比别人低这样的情况。比如,补偿标准没有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被征地农

    2024-03-21

  •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广大被征地农民如果对土地补偿分配方案不满意的话,应当要怎么做呢?

      实践中,如果被地农民对村委会(村民小组)制定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不满意,在村委会就分配方案并在村里的公告栏上公开的,那么,村民可以先申请村务公开。需要注意的是,村民自己向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村里十有八九就会以各种理由搪塞被征地农民拒绝公开,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这种情况尽量要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  在申请村务公开后,如果村里没有依法公开,或是公开的事项不真实,或是对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不满意等,那么,村民则可以马上向乡、镇人民政府或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此种情况。一般来

    2024-03-20

  •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谁?是都归村委会吗?

      从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上我们可以了解到,今年,上海市、佛山市、济南市、广州市、英德市、揭阳市、韶关市等等都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那么这也意味着,今年又会有许多的农民老百姓的土地要被征收了。  一般土地征收的目的是因公共利益,而公利益的范畴包括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等等。  但无论征收的目的是为了什么,相关部门在征收过程中都必须

    2024-03-19

  •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村委会是否可以擅自截留土地补偿款?

      想必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都会涉及巨大的利益,但也正因为如此,才让那些“黑手”越来越多,尤其是集体土地征收中,由于集体土地征收中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偿相对于来说比较的分散,即并不会将所有的补偿都一并给予被征地农民,所以导致有的村委会便会为了也能在征地拆迁中也分到一杯羹,便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黑手”伸进了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当中。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土地征收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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