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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征收人,要是遇到征收方违反法律规定,强行推进征收工作时,要怎么办呢? 首先要马上拨打110报警 如果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相关部门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没有给予自己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就强行推进征收工作,那么此时被征收人要马上拨打110报警。这是被征收人必须要做的第一步。在报警时,被征收人要简单说明自己所遇到的情况,地址,并对通话进行录音,一旦警察以各种理由不出警,或出警不作为,这段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其次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报警之后,建议被征收人尽快收集证据
2026-03-06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要先补偿、后搬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土地征收中,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那也就是说,不管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都应当要先保障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也就是需要先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
《行政诉讼法》中规定,当事人的权益遭相关部门侵害时,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比如说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房屋中遇到补偿不合理,征收方一意孤行,强行推进征收工作,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家的房屋等,被征收人则可以相关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在很多人眼里,民告官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而且绝大多数案件胜诉的概率也会非常的小。因此,老百姓在遇到问题时会先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甚至是信访。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与征地拆迁相关的问题,想要通过投诉、信访等来彻底解决,是一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是集体土地征收中非常常见的一份文件。一般情况下,极个别的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会收到它。但是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对被征收人来说,是一份会对被征收人切身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文件,如果被征收人在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置之不理,不重视就有可能会出现对被征收人不利的情况,比如说,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被征收方强制拆除,或者是被司法强制清除,对被征收人切身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失。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广大被征地农民,在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一定要重视起来,千万不要置之不理,以免地上附着
2026-03-05
不管是土地征收,还是扶贫搬迁项目中,都应当要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只不过,实践过程中,相关部门在推进具体的征收工作时,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完成征收工作,对相关的事项往往不对广大老百姓公告。 可如果不告知广大老百姓,老百姓则无法第一时间知道与此次征收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的征收范围等等,更无法判断此次征收补偿标准是否合理。那么,在相关部门什么信息都没有告诉被征收人的情况下,被征收人要如何获取征收信息呢?下面我们以凯诺律师办理过的一起案子为例,来告诉大家。 吴某是浙江省某
2026-03-04
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跟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程序完全不一样。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可不是想怎么征收就能怎么征收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民所有,且农村集体土地又是农民老百姓的命根子。所以,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必须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程序推进。 也就是需要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选择权、监督权、获得补偿安置权益等权益,在保障了被征收人的这些权益之后,征收方想要进一步实施土地征收,即实际占用土地,还需要向国务院,或者向省人民政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时,通常都会直接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以此来争取合理的补偿。虽然说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情有可原,但征收方并不会由着被征收人的性子。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往往会在被征收人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采取各种办法来推进征收工作,比如说直接强拆,或者是以口头答应的方式先让被征收人交出土地等等。 去年11月,山东省的一位当事人就咨询律师说,自己家2025年3月初的时候遇上了拆迁,不仅自
2026-02-26
虽然村委会只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在村民眼里其却有着很大的权利,村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村委会说了算,而且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极个别的村委会也确实存在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利来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有擅自截留被征收人的土地补偿款,擅自占用村集体内的集体土地,在上面取土、建构筑物,强迫村民接受以租代征,或者是强迫村民按受重新分地的要求等等。 李某是河北省某县的村民,其在村里拥有的合法承包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当地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开展了土地征收工作。从规划来看,李某合法承包的土
2026-02-25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相关部门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农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又明确规定,必须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各项权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等。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修路、建设水电工程、医院、学校等需要)占用农民老百姓的土地时,不能直接占用,而是先要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告知大家何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补偿标准、征收目的、征
对于绝大多数被征收人来说,拆迁补偿和赔偿就是一码事,只是叫法不同而已。但事实上,拆迁补偿和赔偿,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之间却存在较大的差异,就比如土地征收预公告与土地征收公告一样,其意义完全不一样,土地征收预公告最大的区别之一是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起到一个告知的作用,但土地征收公告就不同了,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被征地农民若对该文件不服,认为它违反了法律法规,则是可以针对该文件提起诉讼的。 因此,若对拆迁补偿和赔偿的区别搞不清楚,搞不明确,那么日后对被征收人的利益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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