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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收到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成都的闵某某在成都市有一套合法房屋,后来因当地规划建设需要,该房屋被征收。但是在房屋调查阶段,闵某某认为相关部门对其房屋面积的认定有误,相关部门认定的房屋面积明显小了很多,而且在补偿标准方面,也是极其的不合法,所以,闵某某便没有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为了推进征收工作,相关部门便针对闵某某作出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且张贴在闵某某房屋墙壁上。看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的闵某某,便马上通过网络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并思考之后委托凯诺律师处此理案。  凯诺律师在介入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

    2026-01-06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需要注意这几点(上)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因公共利益可以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也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只要涉及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和房屋,那必定就会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法律规定上不管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对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都作出了较为详细地规定,其目的就是有意在保障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的相关权益,保障其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只不过,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来看,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的相关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然而有的被征收人却压根就不知

    2025-12-09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中,胎儿是否享有征收补偿安置的权利?

      在土地征收中,有不少被征地农民会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时,其家人已经有孕在身,但是在补偿安置阶段,村委会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对腹中的胎儿进行补偿安置。  首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要对腹中的胎儿进行补偿,所以实践中,有绝大部分村委会也会以此拒绝对胎儿予以补偿。那么,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胎儿有补偿,村委会就能以此拒绝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以酉阳自治县为例,先来了解一下哪些人才会被列入被安置对象。根据《酉阳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

    2025-12-08

  •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审查是否合法?

      不管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都直接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征收方出现一个漏洞,有一个征收程序都没有落实到位的话,那也会直接影响到被征收人利益,比如说征收项目不符合相关的规划或计划,征收方未依法主动公开征收信息等等。  所以,凯诺律师想要在这里告诉大家的是,遇到征收之后,若不想吃亏,对于征收程序,或者征收的前置条件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有所了解,一旦遇上违法征收,便也能尽快发现。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应当如何审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是否合法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一

    2025-12-03

  •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房屋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不管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中,对征收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在征收程序方面,征收部门应当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依法推进征收工作,包括严格落实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理补偿登记,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  对于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2025-12-02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评估时点不利于自己怎么办?

      在评估时点不合理,不利于自己时,被征收人要怎么做呢?  评估时点不合适,被征收人一定要拒绝接收评估报告  如果评估机构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评估时点选得对被征收人不利,或者是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在三年前作出的,一直没有送达给自己,三年后才通过征收方送达给自己,此时被征收人一定要拒绝接收这样的评估报告,这是被征收人首要做的。  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一年,所以,我们再次强调一遍,只要超过了一年的评估报告,建议被征收人就不要拿了。  要求重新选定评估时点,重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2025-11-24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无证房屋≠违法建筑,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补偿,不合理

      按照现在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政策要求,不管是谁,只要涉及占用土地,利用土地进行建设时,都必须要严格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该证一般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以及其他相关的手续,只有办理了建设审批手续,那么所建建筑才属于合法建筑,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只不过从征地拆迁中我们发现,在生活中仍然存在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审批手续的情况,也就是还存在无证房屋。按照现在的

    2025-11-21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手里协议没有原件怎么维护权益?

      如果手时没有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征收方又没有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期限支付自己补偿款,交付安置房时,被征收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如果被征收人手里没有协议原件,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征收方应当要主动公开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如果征收方没有主动公开,被征收人是有权力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这些政府信息的。  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一般情况下,不管是申请公开什么政府信息,若是被征收人自己去申请的话,则是很难拿到征收补偿

    2025-11-18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合法房屋应该怎么拆除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征收方如果想要尽快拿到土地,推进征收工作,那么在被征收人迟迟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需要依据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对于被征收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补偿安置决定提起法律程序的,也没有按照补偿决定中的内容签订协议并搬迁的,征收方在强制占用土地之前,还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拿到法律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书之后,其才可以继续开展征收工作。  但

    2025-11-06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房屋价值评估阶段,被征收人需要注意的四个细节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的,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等,其中被征收房屋的最终价值的补偿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所以,在整个房屋征收中,评估阶段对被征收人来说则是最为重要的。  因此,广大被征收人对整个评估过程中也要格外地注意,如果不注意,或者是忽略掉某一些细节,那么对被征收人来说可能就会非常的不利。那么在评估阶段,被征收人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凯诺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收集了以下几个。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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