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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选择货币补偿好,还是选择产权置换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征收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  由此可以得知,征收方需要提供至少两种以上的补偿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可以从这几种补偿方式中任意选择,其既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即安置房,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即让征收方直接将拆迁补偿款打入自己的银行

    2024-11-25

  •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遇到征收、城中村改造时,这两件事情不要轻易去做

      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征收拆迁之后,在拆迁补偿不合理时,以下几种行为千万不要去做,这也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做的。  第一种,对拆迁补偿有异议,不要签订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土地征收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不能低于其原有的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然而这两条征收原则,往往落实不到具体的征收中,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非常地低。  在补偿不合理的时候,广大被征收人自然是不愿意搬迁的,不愿意

    2024-11-19

  • 北京房屋拆迁纠纷律师:注意了,这些无证房屋有拆迁补偿!

      无证房屋是在以下几个时间段建成的,那么从原则上来说是不宜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任何拆迁补偿的,我们以杭州市为例。根据《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照合法建筑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一)1983年12月10日前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或本人的用地范围内建成的房屋;  (二)1983年12月10日至1992年8月12日期间建成,取得建设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进行建设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但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房屋;  (三)1992年8月13日至1999

    2024-11-07

  •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应当要考虑哪些因素?

      由于房屋征收关系着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如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有着很严格的规定,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规定,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一定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理位置  评估机构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首先要考虑到被征收房屋所在区域是在什么位置,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地理位置也会直接影响着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如果房屋所在位置是市区,而且交通非常便利,周边商业设施也非常的齐全等,那么其房屋的价值就会越高,倘若房屋地理位置较偏,是在郊区,交通又

    2024-11-04

  •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无证房屋遇上了拆迁,被征收人要怎么办?

      作为被征收人,如果自家房屋没有证,但又遇上了拆迁,需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审查自己家房屋的具体情况  在自家房屋遇上拆迁以后,可以先审查一下自己家房屋具体的实际情况,包括自家房屋有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时,如果没有,那要弄清楚是为何原因?其次要弄清楚自家房屋的建设时间,这点是非常有必要的,倘若自家房屋是2000年之前建成的,甚至更早,那么这就会对自己比较有利。  事实上,2000年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土地管理相对于来说也比较的松弛,尤其是农村地区,所以,就会很容易导

    2024-10-30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收到补偿决定置之不理的后果是什么?

      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如果是修路、修建高铁、水利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其他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的,需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其补偿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作出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然而实践过程中,经常有许多被征收人都在反映,自己家的部分土地因修建道路被征收了,但是每一亩土地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一共才给了几万块钱,部分村民认为,

    2024-10-22

  • 北京房屋拆迁纠纷律师:拆迁补偿不合理,一直与征收方协商不下来怎么办?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可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布之后,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会觉得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标准无法保障自己土地或房屋被征收以后的生活水平。  所以,便会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便三翻五次的去找相关部门协商补偿。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协商补偿并达成一致意见,且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概率非常小。那么,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一直协商不成时,作为被征收人要怎么办呢?  1、收集证据  就拆迁补偿事宜一直没有与征收方协商成功时,此

    2024-10-15

  • 北京农村宅基地拆迁律师: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具体都是如何补偿的?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条规定,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如果地方规划要修建铁路、高速公路,或者是扩宽马路,以及利用土地建设水利工程等,那么是可以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一般这类征收项目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当然了,在实际占用土地之前,相关部门在履行完征收前置程序之后需要给予被地农民相应的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农村村民宅费、社会保障费等等,这几项征地补偿一项都不

    2024-10-09

  •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拆迁案件,法院一般会从哪几个方面审查?

      由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是非常庞大的项目,又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国对征地拆迁专门出台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对如何推进土地生瞩目、房屋拆迁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之所以国家出台这些法律法规,其目的就是希望相关部门的征收行为能在阳光下进行,能尽可能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从原则上来说,每一个征地拆迁项目严格来讲都需要按照这些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  可实践过程中,虽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但仍然有个别

    2024-10-09

  •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缺证、少证的房屋拆迁有没有拆迁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给予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或是土地征收补偿。毋庸置疑,这个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一般是建立在被征收人房屋是合法的情况下,也就是被征收房屋所有的手续都是齐全的,既有产权证,也有审批手续(包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但律师在办案过的过程中发现,有一部分被征收人的房屋存在少证或是缺少证件的情况,比如在建房之初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没有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申请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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