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400-678-5000

首页 >> 拆迁资讯 >>社会热点 >> 槐征补公告〔2023〕18号
成功案例
更多
站内推荐
更多
详细内容

槐征补公告〔2023〕18号

  槐征补公告〔2023〕18号

  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段庄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美里湖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段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山东天岳先进公司扩产能一期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3拟用山东天岳先进公司扩产能一期周边道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市政道路用地。

  上述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槐荫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56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美里湖街道办事处段庄村土地,位于美里北路以南、美里西路以东,总面积4.511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7135公顷、林地1.198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36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4647公顷、园地0.2330公顷、其他土地0.7657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征地区片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1个区片地价,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240 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段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段庄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万元/亩标准由市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135.3480万元。由美里湖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段庄村委会组织召开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槐荫区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办事处、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槐荫区经十西路29851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来源: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


Copyright 2014-2025,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400-678-5000

免费咨询热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游泳场北路9号中润佳商务大厦四层

邮箱:bjcls@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手机:18601155977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