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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2021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后公告

  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21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1〕96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2.788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小山子村,土地总面积0.2024公顷,其中农用地0.2024公顷(水浇地0.2024公顷)。该宗地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位于贾庄村,土地总面积0.9276公顷,其中农用地0.9276公顷(水浇地0.9114公顷;农村道路0.0162公顷)。该宗地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3位于贾庄村,土地总面积0.4169公顷,其中农用地0.4169公顷(水浇地0.3885公顷;农村道路0.0055公顷;沟渠0.0229公顷),朱村,土地总面积0.4004公顷,其中农用地0.4004公顷(水浇地0.0769公顷;农村道路0.0055公顷;沟渠0.3180公顷)。该宗地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4位于文峰社区(郭庄村),土地总面积0.3654公顷,其中农用地0.3618公顷(水浇地0.3126公顷;农村道路0.0492公顷),建设用地0.0036公顷(农村居民点0.0036公顷),文峰社区(安庄村),土地总面积0.2520公顷,其中农用地0.2520公顷(水浇地0.2520公顷),珍珠玛瑙村(珍珠庄村),土地总面积0.1604公顷,其中农用地0.1552公顷(水浇地0.1552公顷),建设用地0.0052公顷(农村居民点0.0052公顷)。该宗地为科教用地。

  地块5位于刘家郭村,土地总面积0.063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637公顷(农村居民点0.0637公顷)。该宗地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21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1〕96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一、征收(收回)土地总费用:360.9286万元,其中(土地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98.1805万元,社保62.7481万元)。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的标准,本次征收(收回)苍山街道小山子村、贾庄村、朱村土地综合地价为6.7万元/亩;尚岩镇文峰社区(郭庄村)、文峰社区(安庄村)、珍珠玛瑙村(珍珠庄村)土地综合地价为6.7万元/亩;鲁城镇刘家郭村土地综合地价为6.2万元/亩。

  三、被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地块1位于小山子村,土地总面积0.2024公顷,其中农用地0.2024公顷(水浇地0.2024公顷)。涉及小山子村土地安置补偿费20.3412万元。

  地块2位于贾庄村,土地总面积0.9276公顷,其中农用地0.9276公顷(水浇地0.9114公顷;农村道路0.0162公顷)。涉及三峰社区(西三峰村)土地安置补偿费93.2238万元。

  地块3位于贾庄村,土地总面积0.4169公顷,其中农用地0.4169公顷(水浇地0.3885公顷;农村道路0.0055公顷;沟渠0.0229公顷),涉及贾庄村土地安置补偿费41.8985万元。朱村土地总面积0.4004公顷,其中农用地0.4004公顷(水浇地0.0769公顷;农村道路0.0055公顷;沟渠0.3180公顷),朱村土地安置补偿费40.2402万元。

  地块4位于文峰社区(郭庄村)土地总面积0.3654公顷,其中农用地0.3618公顷(水浇地0.3126公顷;农村道路0.0492公顷),建设用地0.0036公顷(农村居民点0.0036公顷),涉及文峰社区(郭庄村)土地安置补偿费36.7227万元。文峰社区(安庄村)土地总面积0.2520公顷,其中农用地0.2520公顷(水浇地0.2520公顷),文峰社区(安庄村)土地安置补偿费25.3260万元。珍珠玛瑙村(珍珠庄村)土地总面积0.1604公顷,其中农用地0.1552公顷(水浇地0.1552公顷),建设用地0.0052公顷(农村居民点0.0052公顷),涉及珍珠玛瑙村(珍珠庄村)土地安置补偿费16.1202万元。

  地块5位于刘家郭村,土地总面积0.063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637公顷(农村居民点0.0637公顷)。涉及刘家郭村土地安置补偿费5.9241万元。

  四、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块1涉及小山子村青苗补偿费0.4554万元。

  地块2涉及贾庄村青苗补偿费2.0507万元。

  地块3涉及贾庄村青苗补偿费0.8741万元;朱村青苗补偿费0.1730万元。

  地块4涉及文峰社区(郭庄村)青苗补偿费0.7034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9.1584万元;文峰社区(郭庄村)青苗补偿费0.5670万元;珍珠玛瑙村(珍珠庄村)青苗补偿费0.3492万元。

  地块5涉及刘家郭村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0526万元。

  五、安置保障费

  地块1涉及小山子村安置保障费4.5540万元。

  地块2涉及贾庄村安置保障费20.8710万元。

  地块3涉及贾庄村安置保障费9.3803万元;朱村安置保障费9.0090万元。

  地块4涉及文峰社区(郭庄村)安置保障费8.2215万元;文峰社区(郭庄村)安置保障费5.6700万元;珍珠玛瑙村(珍珠庄村)安置保障费3.6090万元。

  地块5涉及刘家郭村安置保障费1.4333万元。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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