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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性改变!温州市区房屋拆迁与补偿,全面推行房票安置!

时间:2020-10-20     【转载】   来自:温州发布   阅读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9月28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房票可以购买哪些房源?又有哪些利好政策?和龙小布一起来看看吧~

泰顺县罗阳镇生态移民工程 苏巧将 摄

  房票安置是什么?

  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人比照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政策,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安置性商品房或其他安置房的房屋征收安置行为。房票安置是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基础上新增的一种补偿方式,是在确保被征收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创建的与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并行的征收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根据家庭情况自行选择补偿方式。

  房票可以购买哪些房源?

  为有效解决征收安置周转时间长,安置房建设品质差等群众不满意问题,市政府要求推进安置房源市场化供应的改革,并明确一般不再启动政府自建安置房项目。

  按照《意见》规定,我市征收安置房源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政府商定商品房、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性商品房)、其他商品房(政府自建安置房)。今后安置房源将以商品房为主,住房户型、电梯设施、公共部位配套等均比以往安置房大大提升,可以极大满足被征收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实现上述目标,配套推进市场化安置补偿即房票安置就势在必行。今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就可以自行购买不同区位、价格、面积的住房安置,安置周转时间掌握在自己手中,安置更加便捷,更加自主,政策更加人性化。

  房票安置方式有哪些亮点?

  《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体共分8部分24条。《意见》明确了房票和房票安置概念、奖补政策、使用规则、房源范围、结算系统建设和结算制度等。此外,落实了相应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金融配套政策和义务教育保障政策。

  房票安置奖补政策多样化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让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得实惠获满意的目的,《意见》明确了两项房票安置奖补政策:

  一是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安置补偿权益按照各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计算后,给予货币化安置权益15%以内的奖励;

  二是自出票之日起至购房之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止,票面金额参照出票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两项合计被征收人可以增加购房资金约23.7%以上,群众可以自主购置品质、面积、区位较为满意的安置住房。

  房票以用于以直系亲属和配偶的名义购置安置住房

  为在征收补偿中保障被征收人直系亲属和配偶共同居住权,《意见》虽然明确房票实行实名制,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得买卖、抵质押、非法套现,非直系血亲、非配偶间不得赠与使用,但可以由配偶和直系血亲名义购置住房,可以解决困扰许多被征收人多年的实际问题。

  优化被征收人购房融资的便利性

  《意见》明确对被征收人使用房票票面金额购房不足部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被征收人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符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被征收人的配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可作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公积金部分提前还贷或逾期还贷。改变了原来安置房不能按揭不能贷款的窘境,将便捷了被征收人购房贷款。

  明确被征收人购房税收优惠政策

  被征收人购买《意见》所列各类安置房源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 号)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税务部门将提供的优质便捷的纳税核税服务。

  保障被征收人家庭成员义务教育权利

  《意见》明确被征收人以房票安置方式购买商品住房后,凭不动产权利证书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并可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子女入学等手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者房票安置协议签订后,被征收(补偿)人子女可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被征收拆迁住宅片区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新灵景园安置房 杨冰杰 摄

  房票安置方式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被征收人需注意房票限期使用和结余变现等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后,需要注意房票是有期限的,被征收人需在有效期内购买各类安置房屋,并应在房票有效期内用房票支付购房款,逾期将视同自行放弃相关奖励。

  被征收人逾期未使用房票购房,在房票到期后,可申请以货币形式领取除房票奖励外的货币化安置权益。对使用房票购房富余部分,被征收人可以在房票到期时申请领取货币,但购房剩余额度高于房票金额15%的,领取货币部分不得享受相应房票奖励,但保留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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