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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引发家事纠纷案连年递增

时间:2019-12-18     【转载】   来自:新京报   阅读

  农村拆迁无疑是近些年的一个热点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政府征收土地施工建设的需要,很多地方出现了农村房屋拆迁的现象,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纠纷问题。

  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密云法院了解到,涉农村房屋拆迁引发的家事纠纷案呈连年递增态势。密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付铁军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涉农村房屋拆迁家事纠纷是一类较为特殊的民事纠纷,此类纠纷涉及地域范围广、波及人口众多、矛盾纠葛错综复杂、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

  付铁军称,根据审判实践,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认定标准,拆迁补偿安置利益中的各项补助、奖励费用的分配主体,以及分配标准问题和原则,分家单的效力问题是此类案件争论的焦点。

  当事人之间矛盾对抗激烈 案情复杂难查清

  12月17日,密云法院通报称,密云法院受理的涉及农村房屋拆迁引发的家事纠纷案件近三年呈递增态势,其中,2017年审理46件、2018年审理85件、2019年审理109件。

  为此,2019年,密云法院对农村房屋拆迁引发的家事纠纷进行了专题调研,以推动该类纠纷的矛盾化解。密云法院新闻发言人周凤兴表示,在密云地区,涉农村房屋拆迁纠纷存在以下四个特点:所涉经济利益大,当事人之间矛盾对抗激烈;当事人人数众多,权利主体认定困难;案情复杂,案件事实难以查清;案件审理周期长,极易引发连锁案件。

  分割父母共有财产 分家单母亲没签字有效吗?

  密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付铁军表示,涉农村房屋拆迁家事纠纷是一类较为特殊的民事纠纷,根据审判实践,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认定标准,拆迁补偿安置利益中的各项补助、奖励费用的分配主体,以及分配标准问题和原则,分家单的效力问题是此类案件争论的焦点。

  付铁军举例称,关于分家单的效力问题,家庭成员可按农村传统习俗签订分家单,对共有家庭财产进行分割。但受地域习俗、法律观念等因素影响,密云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依习俗作出的分家单,分家单在制作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分家单遗漏权利主体,如在对父母共有财产分割时仅有父亲签名,遗漏母亲签名,或受习俗影响,财产仅分割给男性继承人,而忽略女性继承人意见等。其次,存在代签名现象,部分案件存在其他亲属见证人,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代其签字,导致分家单对被代签者缺乏约束力。”付铁军表示。

  “针对上述情况,法院在分家单效力的认定上会考察是否具备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否有证据证明未签字家人在场并同意分家;二是未签字者对分家单的签订是否知情并自愿放弃相关权益;三未签字者是否明知或推定明知该协议的存在且该协议已实际履行多年时是否提出异议。”付铁军称,如有证据表明实际已按分家单分割并生活多年的,当事人以上述瑕疵为由主张分割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但确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分家行为不知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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