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400-678-5000

首页 >> 拆迁资讯 >>社会热点 >>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刘会和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成功案例
更多
站内推荐
更多
详细内容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刘会和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时间:2018-05-23        阅读

  微信图片_20180523093333.jpg

微信图片_20180523093406.jpg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段佳 通讯员李艳)5月22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 副厅级)刘会和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会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会和在担任湖南省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应特定关系人的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3万 余元,并告知刘会和。

  2006年底至2011年,被告人刘会和在担任湖南省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利用职权为某公司虚假登记土地转让手续以逃避税费,并以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修建工程的名 义,出资为该局干部集资私房联建小区建设弱电工程、人防工程,共计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2245万 余元。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会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特定关系人的请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其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而未要求退还或上交,数额特别巨大;并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鉴于刘会和到案后如实交待其犯滥用职权罪的事实,属坦白。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Copyright 2014-2025,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400-678-5000

免费咨询热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游泳场北路9号中润佳商务大厦四层

邮箱:bjcls@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手机:18601155977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