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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地补偿标准普遍上调30%!看看是不是你家那里

时间:2018-05-21     【转载】   阅读

  征地补偿一直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事情,也因为征地补偿被征收人常常与征收方发生很多矛盾。但每个地方跟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不能把全国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概而论。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征地补偿的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两到三年调整一次。大多数地方都会根据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各因素调整征地补偿的标准,当然,也有的地方一直没有上调补偿标准,所以全国各省的补偿价格差异比较的大。特别是农村中的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补偿差异比较大。

  不过,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提出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征地补偿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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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于2013年起施行的标准,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普遍提高了30%左右。比如,长沙市区Ⅰ区征地补偿标准由每亩76000元提高至每亩99000元。

  《通知》提出,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这一标准执行。

  根据《通知》,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标准执行;征收水田的,按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及和青苗的补偿费。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的,依法给予。

  对于提高征地补偿,对当地被征收人来说着实是一件好事情,如果落实到实际征地当中,会大大减少征收方与被征收方之间的矛盾,也较好的解决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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