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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村庄规划要尊重农民意见,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时间:2020-12-23     【转载】   来自:自然资源部   阅读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相关意见,我国农村将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意见》的出台主要是针对当前村庄规划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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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意见》中强调,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在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结合考虑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节奏,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加快编制, 城郊融合类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 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避免脱离实际追求村庄规划全覆盖。

  另外,还要以第三次国土调查的行政村界线为规划范围,对村域内全部国土空间要素作出规划安排。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细化现状调查和评估,统一底图底数,并根据差异化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内容和深度。

  二、要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精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意见》中强调,要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要因地制宜的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等管控边界。同时,还要将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指标细化落实到图斑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

  三、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优化功能布局

  另外,在村庄建设方面,在《意见》中也提出要求,对利用本地资源、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分拣、冷链、初加工等农村产业业态可根据实际条件就近布局,工业布局要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原则上安排在县、乡镇的产业园区。与此同时,还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要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在《意见》中还提到,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拟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地少人多,村庄占用面积超过了10万平方公里,也就是1.5亿亩以上的土地。然而这些村庄并没有得到良好的规划,甚至存在大量的空心村现象。在这种情形下,拆并村庄有其必要性。如果让农民集中住在楼房里,那么或可节约出50%左右的土地。

  当然了,在提高土地利率的同时,也不能不顾老百姓的意愿就强迫老百姓“上楼”。近些年,在合村并居或是村庄规划的过程中,强迫农民“上楼”的新闻是屡见报端,有不少农民都遇到了“噪声骚扰,干扰生意,断水断电等的“倒逼”行为,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农民意愿,也不利于村庄合理规划和建设。因此,无论是合村并居还是村庄规划过程中,都需要考虑到老百姓是否愿意“上楼”这个问题。

  《意见》最后还强调,村庄规划批准后,要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另外,村庄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村庄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探索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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