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400-678-5000

首页 >> 拆迁资讯 >>社会热点 >>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做建设用地?陈锡文回应
成功案例
更多
站内推荐
更多
详细内容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做建设用地?陈锡文回应

时间:2019-03-11     【转载】   来自:央视网   阅读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做建设用地?陈锡文回应

  央视网消息:在今年两会上,对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当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做出回应。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比如流转了的土地可不可以再次流转,还有租来的土地可不可以拿到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前提必须明确原承包户要书面同意,他不同意不行。到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有一些什么条件?有些什么限制?有些什么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的制度。

  有记者问,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做建设用地,陈锡文也做出了解释。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法律写得很清楚,承包土地经营权只能用于农业经营,这要实行用途管制,农地转变为非农地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所以,流转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是不能作为建设用地去从事非农建设的,这是历来如此,不会改变的。

  对于农村集体组织已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陈锡文说,国家正在进行试点,在33个县级行政单位推进依法取得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和国有土地享有同等权利。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中就涉及相关内容。下一步要等待试点的进一步推进,等到土地管理法修改和完善后,才能确定把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正式入法。正式入法以后,33个试点地区的经验和成果才可以在全国推广。 来源:央视网

 

Copyright 2014-2025,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400-678-5000

免费咨询热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游泳场北路9号中润佳商务大厦四层

邮箱:bjcls@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手机:18601155977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