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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事务所:被征收人房屋“值多少钱”新标准说了算

时间:2018-05-11     【转载】   阅读

  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新版《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于今年1月12日起正式开始施行。新版本的实施,意味着被征收人房屋“值多少钱”将按新标准来计算。

  在新版的技术规范施行之前,我市沿用的是2007年出台的《温州市城市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但随着房屋征收模式的开展以及物价水平的上涨,原执行的评估技术规范以及评估标准已不适应征收工作的需要。

  新版评估技术规范,主要对征收价值时点、评估的具体程序、评估方法的选择、比准价格的价值定义等作出规定,即规定了“如何评估”。技术标准附带的6个附件明确了温州市区区位状况调整系数、层次调整系数、朝向调整系数、房屋成新率标准、房屋重置价值以及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试行标准,即明确了被征收人房屋“值多少钱”。

  与2007版的技术规范相比,新版的技术规范有不少新变化。比如,新版的技术规范对层次差的调整进行了细化,针对目前城中村改造中大量遇到的“通天房”,新增了落地房的层次标准。房屋重置价格也进行了调整,钢混结构由原来的1100元/㎡调整到1500元/㎡,砖混结构由800元/㎡调整到1200元/㎡,砖木结构由680元/㎡调整到1000元/㎡,并规定房屋结构以不动产证和有关部门认定为准,被征收人认为不符的,应提供第三方有资质机构的鉴定报告。再比如,新版的装饰装修标准在2007版的标准上有不同程度的上浮。

  今后,市区范围内将统一执行该技术规范及相应的标准,各县(市)除了执行该技术规范外,既可参照市区的标准执行,也可另行制定相应的标准。该技术规范的施行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使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有据可依”,更好地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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