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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三载漫漫路,一封律函解忧愁时间:2017-03-23 开始于2007年的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一改就是数年,罗先生的房屋也在此次改造范围之内。然而,由于此次征收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再加之补偿方案不合理,罗先生对齐齐哈尔市所进行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存有质疑,经罗先生向有关部门询问,也始终未得到明确的答复。为此,罗先生并没有签署补偿协议。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罗先生委托了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的贾启华主任为其维权。 经过贾主任的努力,对方已经主动与罗先生就补偿一事进行了协商,最终,补偿事宜得以协调解决。 详情点击:http://www.kncqls.com/kncqls/vip_doc/815161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