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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相关部门违法环境整治 律师捍卫百姓权益时间:2017-03-20 王先生是贵州省A市B区人,系B区十家商场店铺的业主之一,在市西路商业街依法自营和进行着出租经营批发业务。2014年8月17日,区有关部门开始实施“市西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采取明挖施工。全封闭作业的方式进行,并对市西路商业街进行了封闭,致使王先生及其店面的承租人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因为区有关部门的行为,王先生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面对巨额的损失,王先生通过网络搜寻联系到了北京凯诺律所的贾启华主任及和雪莲主任,向两位律师寻求帮助。 在两位律师的努力下,目前,案件已经取得初步性成果。 详情点击:http://www.kncqls.com/kncqls/vip_doc/8151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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