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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相关部门行为企业买单 凯诺拆迁律师介入挽回损失时间:2017-01-09 2006年A市为解决工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为了早日实现“摘帽”,A市相关部门规划建设电镀工业园区,决定将现有从事金属表面处理的分散小企业集中在A市精饰整合区统一管理,统一治理污染,俞先生经营的XX工具厂也在此次的治理企业名单内,2007年,俞先生通过公开竞拍程序取得土地,按照A市相关部门要求“三个月完工,五个月投产”的目标投入巨资完成了项目建设,并通过了建设工程竣工收备案,拿到了房产证、土地证。但就在俞先生的工厂开始生产后,A市相关部门又以该整合区未进行环评,未达到整治要求为由进行查处,导致俞先生的工具厂不得不面临停产的境地。一边是停产带来的损失,一边是不给说法的相关部门,俞先生认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减少损失,于是,俞先生联系到了凯诺律所的贾启华主任、和雪莲律师,希望可以获得两位律师的帮助。 经过一番法庭辩论质证以及两位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判决确认A市相关部门作出批准拍卖出让8、9、10号单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行为违法。 详情点击:http://www.kncqls.com/kncqls/vip_doc/8070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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