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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网站系统维护能否成为不作为的理由?时间:2017-05-05 尹先生是河北省A市人,2004年6月4日同B村村委会签订了拍卖四荒使用权合同书,由尹先生承包该村村委会的200亩荒地,承包期为2004年6月4日至2044年6月4日。2008年,A县相关部门对尹先生承包土地在内区域的土地进行征收,但征收部门并未向被征收人出具相应的征地公告,也没有提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只有部分工作人员出面同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尹先生认为征地是大事儿,却自始至终都没有见到正式的文件材料,就连补偿方案也不尽人意,为此,尹先生并未签订补偿协议。但内心打鼓的尹先生为了保险起见,通过网络搜寻联系到了凯诺律师事务所,当天的值班律师贾启华主任亲自接待了尹先生,对尹先生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通过贾主任的分析,尹先生决定通过凯诺拆迁律师为自己维权,使自己得到应有的补偿。而凯诺律所也指派贾启华主任、和雪莲律师共同代理尹先生的维权案件。 为了获取相关的材料,两位拆迁律师几经周折,在面对错误的复议决定时,及时调整维权方案,采取诉讼方式撤销了复议决定,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详情点击:http://www.kncqls.com/kncqls/vip_doc/81625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