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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公告】台胞刘先生夫妇因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委托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时间:2016-08-03 【代理律师】和雪莲 2016年8月15日,台胞刘先生夫妇与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凯诺律师事务所代理其因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维权事宜。 90年代初,刘先生夫妇积极响应改革开放大兴“三资”企业号召,来大陆南京投资办厂。该厂所使用土地为集体土地,协议约定土地使用权为50年。刘先生按照与地方相关部门签订协议的约定委托相关部门建房,并按约支付土地使用金。工厂也在后期陆续修建。2016年,由于南京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该工厂地块被相关部门列入拆迁征收计划。在协商中,相关部门以该厂建筑不符合城市规划为由,认定为违建,并向刘先生发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三日内自行拆除。刘先生夫妇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曾多次到南京和北京的律所进行法律咨询。 8月初,刘先生夫妇第一次慕名来到凯诺律师事务所咨询。凯诺律师事务所和雪莲律师和徐小禄律师助理对刘先生夫妇所需维权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和解答。8月15日,刘先生夫妇再次来到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在经过对前期多次咨询的律所及律师团队反复慎重的综合对比后,觉得在咨询过得十几家拆迁专业律所中,北京凯诺所收费不算低,但律所团队及律师们的精湛法律素养和认真勤奋的工作态度是他们最值得信任,值得托付。 当前,凯诺律所就其案件已经指派和雪莲律师和徐小禄律师助理进行办理,该案件的法律维权程序已启动,正在依法有序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