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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中,当被征地农民对补偿不满意而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相关部门若想尽快拿到土地就必须要先对被征地农民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实践中,许多征收方会直接跳过这一程序,直接对被征地农民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这是不合法的。
不过,倘若大家在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之前,收到了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那么就需要引起重视了,因为这一份文件会直接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的影响,所以,如果对该文件不服,被征地农民可以就该文件向相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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