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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选择货币补偿的优缺点

  货币补偿是除了产权置换、安排宅基地建房之外,是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中都必要有的一种补偿方式。而且,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许多征收方也往往都会直接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尤其是集体土地中,在不涉及征收房屋的情况下,货币补偿似乎就成了唯一的补偿方式。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个人觉得最为利索,最为简单,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如果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额支付被征收人各项补偿费用,那对被征收人来说不仅没有什么后顾之忧,而且,其还可以利用这些钱,选择自己比较喜欢的户型(商品房),最主要的则是只要补偿给到位,那后续就不会再出现纠纷。

  但是选择货币补偿也有一定的缺点,就是被征收人在拿到货币补偿后,如果迟迟没有选中想要的房子,那么日后倘若房地产市场价格有所涨幅,被征收人可能还得自掏腰包来购买房屋了,也就是说,如果不尽快拿补偿款买房的话,可能很难以这些补偿款再买到同样面积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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