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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补偿律师:拆迁补偿经过多番协商就是谈不成怎么办?

  拆迁补偿高不高,补偿标准是多少一直以来都是征地拆迁中的头号问题,也是广大被征收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拆迁补偿直接关系着广大被征收人以后的生活,所以,这几年国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付出了很多,不仅修改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通过各种政策文件一再强调,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应当要依法进行,不得以各种“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更不得强拆等,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

  然而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许多被征收人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之后,往往都会觉得不合理,虽然我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全国各地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甚至每个市,每个区的标准都不一样),但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来说,土地征收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所以,在认为补偿不合理的时候,被征收人基本上都会先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再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

  事实上,在补偿不合理的时候,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再次进行协商是提高补偿的第一步,这也是很有必要的一步,通过协商可以了解到对方的真实想法,但结合实际中的情况来看,在维权之前,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能非常和谐地坐下来进行谈判,且谈判成功的案例是比较少的,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在与征收方第一次协商失败后就会放弃,有的甚至以后都会拒绝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再次进行协商的邀请,那么,双方就补偿事宜协商不成时,作为被征收人应该要怎么办呢?

  1、收集证据

  就拆迁补偿事宜一直没有与征收方协商成功时,此时建议被征收人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包括我们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是营业性用房的话,还需要有营业执照)以及征收方下发的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预公告等文件,另外,还要对整个房屋结构进行拍照、录像,需要注意的是,对房屋进行拍照时,照片一定要清晰,并且还不能有修改,以防日后房屋被强制拆除,我们依法维权时提供不了相关的证据,使我们陷入困境。

  之所以要让大家收集这些证据材料,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有的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尽快拿到土地,从而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而且还是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这样就导致被征收人很难收集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所以,为了避免房屋被强拆后我们手里没有证据的局面,被征收人应当要在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没有协商成功之后马上收集这些对我们有利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征地拆迁中真的遭遇到了房屋被违法强拆的情况,被征收人此时还需要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即房屋被强拆之后的现状,如果在强拆时,自己就在现场的话,那么要马上对当时的情况以视频的方式录下来,尽量将强拆人员或是主指挥人员录进去或是拍进去,之后马上拨打110报警,让警察出警立案调查。

  2、沉着冷静

  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被征收人一定要保持冷静,有的被征收人在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一直协商不成时,情绪会非常地激动,为了让征收方提高补偿标准,往往会采取非常极端的某一种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我们常见的就是跑去征收部门大闹,甚至越级上访,而有的则会以“刚硬”的态度来对待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再次协商的邀请,这其实都是不利于我们自己的。

  大闹、越级上访很有可能会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给行政拘留,而“刚硬”则有可能会导致我们错过一次和谐谈判的机会,此时,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会说,谈判根本没有用,我们可以启动法律程序来让他们提高补偿。事实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给相关部门施压,从而促使与对方就补偿事宜再一次协商。

  也就是说,双方心平气和的坐来下好好地谈判是我们提高补偿标准最主要的途径,因此,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补偿不合理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如果相关部门主动打电话邀请你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那么,被征收人就不应该以强硬的态度拒绝,避免错过谈判的机会。

  3、申请行政复议

  在协商补偿期间,如果征收方一直不松口,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另寻维权途径了,不能再与他们死磕,不能再与他们僵持不下,更不能以守株待兔的方式对此问题置之不理,我们应当要主动击。征地拆迁事关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遇到补偿不合理且迟迟谈不下来,那么我们一定要马上找到他们的违法点(可以先从征收程序开始审查,比如征收程序是否颠倒,强拆房屋时有没有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有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一旦发现了他们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就可以针对他们的行为在6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我们老百姓的权利,只要遇到相关部门有侵害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被征收人均是可以针对相关部门的行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要求他们查求违法行为。

  4、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就是提起行政诉讼,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我们被征收人最后的一道救济防线。被征收人针对他们的违法行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之后,如果复议机关维持了他们的决定,或是对复议决定不服,那么被征收人便可以针对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然了,在补偿不合理的时候,被征收人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可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由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我们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加之行政诉讼又比较的复杂,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一定要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避免自己的诉讼权利被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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