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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2023年拆迁中,收到评估报告一定要注意这几点

  评估报告这一份文件无论是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还是国有土地征收中都显得尤为的重要,因为该文件直接影响着被征收人最终能获得多少补偿。了解过征地拆迁程序及相关知识的被征收人应该都知道,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由评估机构(评估师)在实地查勘之后,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出具评估报告来确定的。

  因此,在房屋征收中,整个评估环节到被征收人收到分户评估报告这期间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需要被征收人提高警惕并积极参与到其中的,只要我们疏忽一个小细节,那么都有可能会导致被征收人自己无法拿到合理的补偿。那么,要想在征地拆迁中不吃亏,作为被征收人,我们在收到评估报告时需要注意哪几点呢?

  一、马上审查评估报告是否有评估师的签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第十七条规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无论是看到整体评估报告还是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后,一定要马上对该份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通常一份文件合不合法就看有没有落款日期,落款日期是否过时,或是者说有没有当地相关部门的红章等,而对于评估报告,被征收人在收到它时除了要审查有没有落款日期之外,还需要审查一下有没有评估师的签字,这是比较直观也是比较重要的一步,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初步判断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合法还是不合法,倘若有,那说明该评估报告至少在这一程序上是合法的,反之,则不合法。

  所以,广大被征收人在收到分户评估报告或是看到整体评估报告后,千万不要放置一旁不管,一定要进行审查,这可事关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二、注意申请复核、鉴定的时间

  在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后,许多被征收人即使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认为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对自己不利,评估结果非常的不合理,宁愿去找相关部门理论,也不愿意(或者说是不知道)通过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一下大家,无论是评估报告还是分户评估报告对我们每一位被征收人来说都非常的重要,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一旦认为该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会对自己不利,会让自己以后的生活越来越贫困,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有所行动,万不可一味地消遣时间,一味地拖延。

  在征地拆迁中,法律也赋予了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当我们在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后,只要觉得有不合理的地方,那么我们被征收人是可以在收到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的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的。对于复核结果还不满意的,我们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在收到鉴定结果后,如果广大被征收人仍然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那么,我们便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在征收方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我们可以针对补偿决定在60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直接启动法律程序)从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作出、送达评估报告的程序是否合法

  最后一点也是我们经常强调的,就是作出评估报告的程序一定是要合法,所以,广大被征收人在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后,一定要对作出程序以及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程序一并进行审查。

  首先是作出程序,这个我们就需要从评估机构选定开始说了,但为了能让大家快速地了解,我们大致总结出以下几点:1、评估机构是否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法律规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2、评估机构是否具有对被征收房屋评估的资质(具体到有没有营业执照等);3、评估方式是否有利于被征收人(住宅被征收一般应选用市场比较法);4、评估师是否有实地查勘;5、在评估过程中,有没有考虑到被征收房屋具体的情况(具体到房屋的使用用途、面积、始建年限等等);6、有没有将整体评估报告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等。

  其次就是送达程序,一般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在收到评估报告之后,应当要及时地将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给被征收人,一般情况下,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只有一年,如果被征收人是在几年后才收到的分户评估报告,那明显是对被征收人不利的。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评估报告对被征收人来说很重要,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一定要对此审查,一旦发现评估报告有漏洞,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等,那么马上要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则需要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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