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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以各种理由压低拆迁补偿?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在十余年前,全国各地掀起一片拆迁热潮,有的人也因拆迁实现了一夜暴富,但也有人因拆迁陷入了困境。实践中,有的征收方为了尽快推进土地征收,实现低成本征收的目的,在具体征收过程中就会以各种“手段”或是“理由”来压制被征收人签订极其不合理的补偿安置协议。

  我们常见的几种方法就有将住得好端端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或是“危房”,然后针对被征收人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被征收人在该决定中规定的期限自行拆除房屋或是完成搬迁,否则强拆。有的被征收人经不过这样的威胁,便自行拆除了房屋,事后才觉得他们的这种行为有很大的问题。

  事实上,相关部门压低被征收人补偿的方式方法并不只有以上两种,有的相关部门还会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压低拆迁补偿。也就是说,打着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名头,来降低通过正常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

  【基本案情】

  福建某公司是由台胞所投资,2010年初,当地为了开发建设决定征收部分土地和房屋。而该公司所在土地也正好在此次征地拆迁范围内。随后,相关部门就拆迁补偿事宜同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协商,经过几番协商,最终初步确定了1.2亿元的总体补偿价值。但是让该公司没有想到的是,在确定初步的拆迁补偿后,相关部门又以各种理由不断地压低拆迁补偿价值,最终,双方就补偿事宜因相关部门的种种“压榨”行为没有协商妥当,即没有实质性的结果,而该公司也没有签订任何的补偿安置协议

  之后,为了尽快推进征收工作,相关部门就该公司的整体不动产依据收益法估价方式进行评估,且最终的评估结果为,该公司价值为8000余万元。面对这样的评估结果,该公司认为,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并不合理,所以,该公司决定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网上查找,该公司最终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在与凯诺律师取得联系后,该公司就自己的情况与凯诺律师进行了沟通,经过凯诺律师的讲解,该公司大概知道了此次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但由于涉及利益大,所以,该公司还是希望能与凯诺律师面对面地就自己现在的情况再次认真地沟通一下。

  随后,该公司负责人便带着相关的材料文件来到了北京,凯诺律师也很热情地接待了这位当事人。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该公司负责人对凯诺律师的解说以及分析均给出了很高的评价,认为凯诺律师具有办理此案件的能力,于是便当即与凯诺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办案过程】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启动了调查程序,并通过调查,凯诺律师找到了相关部门主要的违法点。针对本案,凯诺律师认为,该公司是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并且正处于正常经营期间,距离合作经营期限届满还有15年的时间,而且最主要的是,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该公司根本就不存在撤销、迁移等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因此,相关部门是不可以单方面作出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的。

  另外,对于相关部门针对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来看,评估机构在对该公司进行评估时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也是不合理的,土地的性质不应该影响地上附着物的正常使用与价值,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同时出于对区位因素的考量,应当采取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是比较合理的,只有通过市场比较法才有可能保障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对整个案件进行分析后,为了能和平解决目前的纠纷,凯诺律师便指导该公司向相关部门邮寄了法律意见函,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详细地了解此案经过。

  【案件结果】

  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为该公司保住了上亿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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