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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相关部门为什么会以租代征占用土地呢?在土地征收中,相关部门为什么会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来实际占用农民老百姓的土地呢? 其实,其目的是很明显的,一般大概有两点,一点是想低成本完成征收,第二点则是规避审批手续。 想必大家有都知道,土地征收会涉及巨大的利益,所以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减少征收成本,往往就会以各种“手段”来压制补偿标准,比如我们常见的就有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或是“危房”,要么就是联合村委会或是村民小组,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来降低补偿标准,即每年每亩只给予农民一、两千块钱的租金来实现征收目的。 另外,还有一点大家也应该知道,就是土地征收是一项大型活动,不仅涉及的人民群众,而且涉及的面积也会非常的广泛,最主要的是,且其程序也非常的复杂繁琐,尤其是在办理审批手续这块,自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相关部门要想拿到土地,实际占用土地,就必须要按照《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程序在完成征收前置工作以后,才可以向有权批准机关申请征收土地。 但从申请到拿到地有关部门作出的批准文件,往往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这对相关单位,建设单位来说其实是非常要命的,因为这意味着每耽搁一天,那么就要多“烧”一天的钱。所以,许多征收方为了能尽早的实现征收目的,就会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直接占用土地。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土地征收中,只要遇到相关部门以租代征,一定要提高警惕,这种行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这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中有明确的规定,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且,不少地方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也都对“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实际占用土地”等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不仅如此,未办理审批手续,通过以租代征占用土地,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而且,为了遏制通过以租代征实际占用土地,相关部门违法批准征地等行为,国土资源部还专门发布了《关于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土地征收中,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审查相关部门的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发现他们什么文件也没有就占用土地,那么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地向土地管理法部门举报、投诉,要求他们查处村委会擅自将土地租出的行为,或是要求查处相关部门违法占地行为,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要求他们退回通过以租代征形式占用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