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400-678-5000

首页 >>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百问 >> 北京拆迁律师:拆迁方拿走拆迁补偿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成功案例
更多
站内推荐
更多
详细内容

北京拆迁律师:拆迁方拿走拆迁补偿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协商成功之后签订的一份文件,原则上来说,双方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其协议原件需要双方各持一份,以保障当事人相应的权益,而且手里有协议原件的话,也是督促对方按时履行协议的一种方式。

  但是实践中,经常有老百姓在与征收方签订完补偿协议之后,协议原件被征收方全部拿走的情况。事实上,协议原件被拿走,对被征收人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已经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一旦征收方未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履行协议,或是拿回去擅自更改协议内容,那么被征收人可能会迟迟拿不到拆迁补偿,或是拿到的拆迁补偿并非是之前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额。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双方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之后,被征收人手里一定要留有一份协议原件。

  因此,实践中,如果征收方执意要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拿走,那么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建议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比如对协议原件拍照留证,或是以录视频的方式要求征收方作出保证,以免征收方日后不承认。那么,在征地拆迁中,为什么有的拆迁方会拿走全部被征收人已经签订好的补偿安置协议呢?

  1、让被拆迁人找不到证据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手里有协议原件对被征收人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协议一旦签订那么则意味着这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无论是征收方还是被征收人都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的,履行协议义务。实践中,如果出现违约等情况,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凭着这份协议原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方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而对于有的征收方在签订完补偿协议之后,会直接拿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这种行为,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其行为对被征收人可能会非常的不利,因为协议原件一拿走,万一以后征收方毁约等,被征收人想要起诉时,可能会因手里没有协议原件而让诉讼变得困难。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当大家拿走拆迁协议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因征收方的这一行为,让自己找不到强有力的证据,从而使我们诉讼进程变得缓慢。

  2、为征收方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

  另外,征收方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拿走,除了想让被征收人找不到证据之外,其原因还有就是为其留下可操作的空间。实践中,经常有征收方会认为,只要自己拿走已经签好字的拆迁协议,那么被征收人就必须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搬迁,其就只能接受拆迁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额,就算被征收人觉得补偿不合理,也会因没有拆迁补偿协议而不了了之,从而避免对簿公堂。

  但是,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法律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征地拆迁中存在违法行为,征收方有擅自乱改拆迁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的行为,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仍然是有可能会被确认无效或是撤销的,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依法行政。

  当然了,凯诺律师也要再次提醒大家,当双方签订好补偿安置协议时,无论征收方以多么强烈的口吻要拿走拆迁协议,被征收人都千万不要将协议原件交给对方,否则就算日后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但也会走一些没有必要走的路,所以,大家一定要牢记这一点,拆迁协议原件被征收人手里一定要有。

  3、擅自填写协议内容

  前面我们已经说到,拆迁协议一旦签订,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更改协议内容。可是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方可能会为了降低拆迁成本,通常会诱惑被征收人空白协议,然后将空白协议拿走,在上面填上非常不合理的补偿金额,然后以已经签订补偿协议为由,要求被征收人领取并搬迁。

  但这种行为很明显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提醒大家,空白协议一定不要签,一旦签订那么同样也会对自己非常的不利。


Copyright 2014-2025,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400-678-5000

免费咨询热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游泳场北路9号中润佳商务大厦四层


邮箱:bjcls@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手机:18601155977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