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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到这些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项,你有没有关注到?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主要提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等;三是、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四是、重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等;五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六是、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等;七是、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八是、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

  从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推动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环境建设等仍然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我们就大家最为关心的几个话题来为大家浅析一下。

  一、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抓好油料生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事实上,关于粮食生产以及乡村振兴方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在前一段时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均对此做出过详细的部署。

  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另外在《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中再次要求,全力以赴夺取粮食丰收。启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农田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支撑。要稳定面积、提高单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分区域、分类型明确任务布局和时序安排,加大投入、持续建设。创新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不过,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必然会涉及拆建,也就是将居住在环境特别差、交通特别不方便以及自然灾害常发生的老百姓通过合村并镇、村庄撤并、易地扶贫搬迁等为名的活动,搬迁到生态环境、交通便利,居住环境比较好的地方。

  也就是说,全面推进乡村建设是非常有利于我们老百姓的,但是在推进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尤其是需要搬迁时,一定要尊重老百姓的意见,这也是我们经常说的。乡村振兴中实施的一些拆迁并非如普通的征地拆迁一样,其拆迁是一项具有公益性质的项目,不具有强制性,所以在此过程中,需要与老百姓协商着来,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迫老百姓搬迁上楼,否则就违背了乡村振兴的初衷。

  实践中,如果老百姓在推进乡村建设过程中遇到拆迁,一旦发现相关部门违反政策原则,强迫自己上楼,那么建议老百姓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另外,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在此前我们也简单地说明过,就是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大台阶,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这足以见证,我国在保护耕地以及提高粮食生产方面可谓是下了很大的功夫。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什么土地,都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千万不要随意地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养鱼、建设养殖场,工厂、停车场等,尤其是在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否则会对自己非常的不利。

  二、解决好新市民、新青年住房问题,严格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有的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往往不会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履行自己的补偿职责,导致被征收人好多年都在外租房生活,而有的村委会呢,则是以各种理由剥夺女性在村内的各项权益,比如以其是妇女为由不让其参加听证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工是以其是刚出生的婴儿为由,不对新生儿补偿安置等等。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政策法规上是保护我们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所以在生活中,一旦遇上相关部门以资金不够,以其不享有参加会议的权利等为由,剥夺我们的合法权益的话,一定要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或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事实上,无论是城市生态环境还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都是国家特别重视的一项工作,尤其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改革方面,而且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中就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

  现在继续加强城乡环境建设又再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可见其的重要。不过,在推进乡村环境整治过程中,应当要遵循老百姓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所以实践中,如果遇到相关人员以各种口吻强迫、威胁自己整改,一定要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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