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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违法建筑拆除程序最新整理,请注意查收

  

  房屋有合法的,也有违法的,所谓的合法房屋一定是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办理了审批手续,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而违法建筑自然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未办理审批手续,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轻者罚款,没收,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重者则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是不合法的行为,即使农民现在建设住宅,也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及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否则同样面临着被处罚的局面。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相关部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使用暴力行为,径行拆除。

  实践中,有的相关部门为了省事,会直接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导致当事人家中的一些合法财产严重被损坏、丢失。事实上,法律上对违法建筑的拆除有着严格的规定,不是相关部门想怎么拆就能怎么拆的,一旦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那么,其拆除强制拆除的行为就有可能违法。以下是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法定程序,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立案调查

  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罚之前,首先接到举报或是在违法建设行为整治过程中发现违法建筑存在的相关部门,对于违法建筑首先应当要立案调查,这是第一步,相关部门不能以未办理审批手续等为由就直接跳过这个法定程序,直接强拆建筑物或是构筑物,否则拆除程序不合法。

  另外,在调查取证阶段,一般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以上,并且在入户调查时还需要出示相关的证件,实践中,如果没有执法人员入户调查,或是未出示相关的证件,证明其是执法人员,就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或是就直接闯入当事人家中,那则是不合法的。

  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在经过调查取证后,如果相关部门认定当事人所建房屋是违法建筑的话,相关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还需要对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相关部门调查的结果有异议,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

  在完成前两步之后,相关部门需要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限期拆除通知书或是限期拆除决定书,该文件中必须要有行政相对人、标的、日期、救济途径等内容,同时还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未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或是通知书,又或者是所收到的文件中并没有救济途径等内容,甚至都没有相关部门的公章,那么该文件则是不合法的。

  四、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之后,相关部门还需要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比如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同时还要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

  那么,实践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未履行告知义务,或是具体的事项并没有对当事人说明,其行为就有可能是不合法的。当然了,如果相关部门履行了告知义务,那么当事人就需要重视起自己的权利,该起诉时一定要及时起诉。

  五、依法催告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就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且也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那么相关部门还要依法履行催告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催告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六、依法强制拆除

  在履行催告义务后,如果当事人仍然没有拆除违法建筑或是起诉,那么,有权部门则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总之,最后,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违法建筑不是谁想拆就能拆,想怎么拆就能怎么拆的,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倘若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那么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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