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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土地征收中遇到违法占地的,律师建议被征收人这样做

  违法占地,一般通指是在未报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某个地块搞建设的行为。土地是我国非常宝贵的资源,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占用土地必须要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哪些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一步程序也是不能少的。

  可实践中,却有征收方常常以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等为由,经常就想先占用土地,对于办理审批手续就想慢慢再说,虽然说,有一些项目,可以申请先行用地,但是提出先行用地后,也需要在先行用地批准一年之内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不能超过办理审批手续的时间,对于确实困难需要申请延长的,延长期限也不能超过一年,需要在项目竣工前提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申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中的内容,按照依法依规、权责对等的原则,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对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项目中已签订银行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合同、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类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相关用地事项作出承诺后,可向自然资源部申请项目先行用地。

  承诺按照批准先行用地的范围和时间使用土地,并在先行用地批准后1年内提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申请。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长1年,但申请延期时项目竣工时间少于1年的,应在项目竣工前提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申请。

  但即使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却仍然有人踩着法律底线违法占地,有的甚至是在没有给予被征收人征地补偿的情况下就想在土地上施工。

  但凯诺律师想要说的是,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所以,未经批准不仅擅自占地行为不合法,而且还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批准。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见相关部门违法占地的行为时应该怎么办呢?可以按照以下几点去做

  1、拍照、录像

  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违法占地,还是房屋被强制拆除,被征收人首要做的就是要对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录像,别看见违法行为之后,上去就跟实施违法行为人员进行理论,这其实是不利于被征收人的。

  所以,在遇到违法占地等其他违法行为时,一定要记得拿出手机拍照,最好将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拍进去,或是指挥人员拍进去,这也是为了以后维权做准备,收集证据。

  2、打电话报警

  拍照、录像后,及时地拨打110报警。许多人在遇到违法占地等行为时,有的直接会被弄懵,不知道要干啥,只在那生闷气,却不知道怎么做,过了好长时间,冷静过来了才想起。

  但凯诺律师提醒大家,遇到强拆、违法占地等行为时,一定要保持冷静,用不着先生气,毕竟生气也没有,违法事实已经发生,所以,能做的就是收集证据,打电话报警,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

  3、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

  打完报警电话,可以拨打自然资源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或是以书信的方式向自然资源部门反映,要求他们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及《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自然资源部门既对保障农村村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负有责任,同时也具有对未批先占、拆分审批、少批多占等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

  4、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查处后,倘若相关部门未及时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也是解决土地征收纠纷、房屋征收纠纷等最后的一道防线,大家在必要的时候一定要用起来的,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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