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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哪些情形下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得不到批准?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广东省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中还规定,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需要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而且还需要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

  不论是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标准》还是地方发布的相关通知,都有意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对于咱老百姓来说无疑是好事。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都能获得批准,该《通知》中规定,如果涉及以下五种情形,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则不予批准:

  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

  二、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或土地闲置率大于5%的;

  三、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两种及以上的: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土地闲置率大于5%、综合容积率小于0.5;

  四、编制主体行政区域内国家级新区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两种及以上的: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土地闲置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设用地地均GDP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土地征收实施计划的。

  总之,凯诺律师提醒大家,不论您遇到的是成片开发征收项目,还是其他普通征收项目,作为被征收人都需要积极地参与到征收中的每个环节,积极地行使自己相应的权利,毕竟土地征收中的每个环节都关系着到您的切身利益。因此,一旦发现征收方存在违法行为或是补偿标准不合理,强征强占等情况,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在必要时可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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