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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想将违法建筑拆除,这些法定程序缺一不可,否则便是违法!

时间:2019-11-13        阅读

  在拆迁过程中,往往拆迁双方因拆迁补偿问题长久未协商一致时,拆迁方就会采取以“拆违”促拆迁的方式来达到他们快速拆迁的目的。凯诺律师在接待咨询时,曾有不少被拆迁人言明,仅仅因拆迁方的一句话,自家长久居住的房屋就被定为违建,随后还将会被强制拆除他们这么做合法吗?难道我的房子真属于违建?拆除还无赔偿?

  首先,我们要知道究竟何为违建?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于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是不予补偿的。

  其次,便是要知道合法拆除违法建筑必须要走法定的流程!

  一、调查取证

  1. 对群众举报、行政机关日常巡查发现、媒体曝光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

  注意: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除个人信息、主要经济来源等因素之外,还要调查除了该违法建筑外,违建当事人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是出租,还是自住,或者商用等。

  3.现场勘验记录。本工作需要记录违法建筑的详细地理位置、面积、结构和修建时间等内容。

  4.调取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会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不同地区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分别有不同的部门来作出。具体如下:

  城镇规划区内的建筑,由县(区)规划部门认定;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乡镇政府要将调查取证工作资料报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然后由乡镇政府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而在认定违法建筑时,需要遵从“法不溯及即往”的原则。有些房屋因历史遗留问题或者建造的时间早于某一年限的航拍图,虽然它并未拥有合法的建房审批手续,但若是硬要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显然是不合理的。各位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在凯诺拆迁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就有很多地方部门因为此原因而最终败诉的,所以,你在遇到自家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情况时,一定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政府相关部门可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那么,就有人想问了:口头通知限期拆除算数么?

  我们在这里需要知道的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需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并且,在该告知书上还必须要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你提出陈述、申辩,则拆除违建的实施部门应当认真听取并做好记录。您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如果规划部门不予采纳,也应当说明理由并做好通知工作,不能将其置之不理不予告知结果。

  四、履行催告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此规定意味着拒绝突袭,必须要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提前告知违建当事人。

  五、下达执法文书

  当事人在《强制拆除执行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相关部门才可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诉讼复议期间,强制拆除应该中止,否则,一旦拆除错误,将给当事人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综上可知,在违法建筑的认定以及随后的限期拆除决定法律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予以约束,如果当事人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遇到房屋被确定为违法建筑并要求限期拆除的,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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