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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留下的房子,拆迁凭什么还得分姑姑、叔叔一份?!时间:2019-02-01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何以暴富不如拆迁。小刘家就遇到了这样的好事,可惜这好事中还有个让他一家头疼的不足之处——他的姑姑和叔叔,都想在这次拆迁中分一杯羹。 案 例 小刘家这套要拆迁的房子,是小刘的父亲生前购买的,房产证上也还是父亲的名字,可惜父亲已经在10年前过世了,之后房子一直由母亲住着。 6年前,小刘的祖父母也过世了,由于没有想要卖掉这套房,小刘和母亲一直都没想过要办理房产证改名的问题,直到这次面临拆迁,叔叔和姑姑都找上门来,要求拆迁补偿的房子和钱,他们每人都要一份!母亲非常生气,认为他们是趁火打劫,小刘则想问,这拆迁房钱能不分么?非要分的话,得给多少? 小 编 普 法 这里涉及到法定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先看该房子是刘父婚前还是婚后的财产? 若房子系刘父婚后购买,视为刘父与刘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一半归他所有。因此他的遗产就是这一半房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继承。 若房子系刘父婚前购买,且房产证上始终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整套房产都是他的遗产,同样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排名先后,无特殊情况的话,三方平均分割继承该房产。至此,这房子的继承也好,拆迁也好,还没有叔叔、姑姑什么事儿,但是直到祖父母相继过世,问题就复杂了。 祖父母过世时,刘父早已过世4年,他留下的房产中,该分给祖父母的部分,又成为了祖父母的遗产,将由小刘、叔叔、姑姑三个人进行继承。其中小刘是代自己的父亲继承的,此为代位继承。 至于需要分给两人多少份额,同样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若房子是刘父个人所有,那么刘父去世后,刘母、小刘、祖父、祖母各分得1/4,在祖父母去世后,则叔叔、姑姑、小刘(代位继承)从祖父母的份额(1/4+1/4)中各分1/3,也即叔叔和姑姑各分到刘父房产的1/6; 若房子是刘父、刘母共同所有,则叔叔、姑姑各分1/12。 有没有办法避免这种尴尬局面呢? 有,但是小刘这回是用不上了。 如果刘父生前留下遗嘱,指明自己遗产的继承人,提早对自己财产做出安排,小刘和母亲就可以免于亲戚间的扯皮。 如果祖父母在刘父过世后留下遗嘱,对继承来的房产做出安排,也可能避免今日的纷争。 当然啦,如果叔叔、姑姑厚道一些,主动放弃对这部分遗产的继承权,也就不会发生这种闹剧了。 小 编 寄 语 传统观念认为活人早早提立遗嘱不吉利,但其实这才是对自己的家人负责任的表现,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亲人为财反目的情况发生。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