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400-678-5000

首页 >> 成功案例 >>农村拆迁 >>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河南拆迁系列之:行政复议必须去现场核实身份才受理?
站内推荐
更多
详细内容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河南拆迁系列之:行政复议必须去现场核实身份才受理?

时间:2017-12-28     【原创】   阅读

  【基本案情】

  怯先生是河南省A市B村村民,其在B村合法拥有一处住宅,由于其所在村落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部门组建的指挥部向百姓发放了宣传手册后便开始了大面积的拆迁工作。怯先生的房屋也面临着征收,但相关部门给出的补偿却极不合理,怯先生通过网络搜索后,越发感觉此次征收工作存有蹊跷,为此,怯先生向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的贾启华主任进行了初步的电话咨询。在双方良好的沟通后,怯先生与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合同,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指派由贾启华主任及杨小燕律师共同代理其案件。

  【办案掠影】

  由于征收部门此次的征收信息不透明,怯先生所能提供的材料甚少,为了掌握案件的详细信息,找到征收部门的漏洞,以获取谈判良机 ,两位律师指导怯先生向A市国土资源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此次征地中相关的材料。然而直到法定期限已到,怯先生始终也没有收到相关的答复。

  针对A市国土资源局的不作为,两位律师于2017年6月30日向A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令两位律师没有想到的是A市政府在收到怯先生的复议申请后,也未作出任何的复议决定,只是向怯先生邮递了一份通知书,要求怯先生本人在接到通知书后10日内到A市政府核实身份说明情况并补充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不到的,将视为本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即便是面对A市政府无理要求,杨律师仍指导怯先生向A市政府邮递了说明,但之后,怯先生再未收到过A市政府作出的任何答复及决定。

  面对相关部门的屡屡刁难,两位律师针对A市政府的不作为起草了起诉状,请求确认A市政府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作出复议决定。庭审过程中双方主要围绕A市政府是否履行了其法定职责展开,而A市政府的理由始终是其给怯先生邮递过通知书,之所以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原因是由于怯先生自己主动放弃了行政复议申请。面对A市政府的无理无据,两位律师提出,A市政府所提出的要求怯先生亲自到场核实真伪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其以通知的方式终止怯先生的维权程序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怯先生合法权益的侵害。最终,法院采纳了两位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A市政府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Copyright 2014-2025,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400-678-5000

免费咨询热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游泳场北路9号中润佳商务大厦四层


邮箱:bjcls@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手机:18601155977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