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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拆迁三步问,是不是开始怀疑自己的拆迁补偿偏少了?

时间:2018-11-15        阅读

  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有关部门往往就会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因此,这种征收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实施的。但无论是征收集体土地的还是国有土地的,都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且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补偿不合理,拆迁程序违法村民是否可以拒绝征收?

  虽然征收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但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土地征收必须要合法,在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之后才能按照方案实施征地补偿行为。如果在征地拆迁中,未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征收的,如没有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收人或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有权力依法要求公告,且有权拒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

  对于被征收的人来说,想要知道此次的征收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那就必须要看有没有这两个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反之,如果没有这两个公告,那么征收行为就不合法。

  其次,在征地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听证权。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定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但在实践过程中,很多征收方直接剥夺了被征收人的此项权力,因此凯诺律师认为,咱老百姓应当积极的使用对自己有利的权力,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早点提出意见,确保补偿的公平性合理性。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各地还要综合片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价,可以适时提高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同时也将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纳入了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新的土地管理法也规定了先补偿后征地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没有拿到补偿之前,被拆迁人也是可以选择拒绝征地请求的。

  没有户口是不是就没有补偿?

  要看具体情况了,而且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拆迁补偿就一定要看户口。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各地都不尽相同,具体的要以当地为准。不过最终判断拆迁补偿是不是合理,还是要依据国家的补偿标准的。对于拆迁补偿,要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周边市场价进行补偿的,如果在拆迁之后达不到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此次征收就存在一定的猫腻,被拆迁人可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来维权。遇到无证房是否可以不补偿?

  无证房屋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其大多数都是因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然而在征地拆迁当中,很多拆迁方经常以没有房证就是违建的借口,试图对被拆迁人进行无补偿拆除,来达到降低拆迁成本的目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由该法律规定可知,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因此无证房屋不等于是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同时,对于无证房屋的补偿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凯诺律师提醒征地拆迁是件大事儿,不管在其中遇到什么问题,都应该积极的解决问题,通过咨询专业人士,得到征收行为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合理的答案。同时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暴力拆迁的,不要与对方直接对抗,不要意气用事,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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