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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2023年租的房屋遇上拆迁,承租人是否有拆迁补偿?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自己),有的人可能要为此奋斗一辈子才会拥有。所以,绝大多数老百姓,尤其是相对较年轻的人,经常会为了方便生活、上班所以选择租房生活,当然也有的为了更好的生活,便会承租别人的厂房、土地搞生产经营。 但是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城市不断地建设,越来越多的房屋被相关部门征收了,这其中就包括性质是经营性的房屋,房屋(包括厂房、小商铺、小企业等)被因公共利益等需要被征收,这就造成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使用,无法继承居住在该承租屋内,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局面,一旦因征收造成经营性用房全面停产,那自然就会给承租人带来巨大的损失。但是问题来了,由于房屋所有权不是承租人所有,那么,当这类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时,作为承租人,其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针对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根据该《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即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从上述这两条规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首先无论征收的是企业(老旧工厂)还是个人的房屋,均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公平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奖励费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被征收人往往指的是拥有房屋产权的人,并非指承租人,而且多数情况下,征收部门在谈拆迁补偿时,也往往与会直接跳过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谈判(实践中,这种情况并不少,凯诺律师就代理过这样的案子),那么此时可能就会有很多人表示,法律既然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是给予房屋所有权人,那拆迁补偿肯定就没有承租人啥事了,毕竟房屋所有权并不归承租人的。 对于承租人有没有拆迁补偿一事并不能过于笼统的决定,不能说房屋所有权人并非承租人,房屋在遇上拆迁时,承租人就没有任何补偿了,尤其是在征收时,房屋处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一律以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对承租人不予补偿,这是说不过去的,这对承租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