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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在征地拆迁中我们都会看见哪些文件在土地征收或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发布或是作出很多份不一样的文件,而这些文件中有的文件恰恰与被征收人切身利益产生直接的关系,会影响到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所以,老百姓在遇到征地拆迁后,一定要对征收方公布或是作出的文件引起重视,千万不要认为该文件没有什么作用,这只是征收方履行法定程序中的一步,对自己来说并不重要,这就大错特错了。 一般情况下,在前期的土地征收或是房屋征收工作中,倘若相关部门有依法落实相关的征收程序的话,那么,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一般会见到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公告、征收决定等文件,除此以外,有的被征收人可能还会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通知书、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以及强制执行决定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提到的前七份文件是征收方必须要依法履行的,而后面这几份虽然也是在一定的情况下,征收方需要依法履行的程序,但这并不针对整个征收过程中,即每一位被征收人,而只是极个别的,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倘若有被征收人认为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拒绝搬迁时,那么个别征收方就会为了尽快拿到土地,从而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限期拆除决定或是补偿决定等文件,试图给被征收人施压,让其尽快搬迁,完成征收目的。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在看到或是收到相关部门发布或是作出的文件时一定要引起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