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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怎么办?

  房屋是老百姓一生的财富,也是老百姓避风的港湾,更是一家人栖息的地方,所以,无论是谁都不可以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侵犯,比如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擅自闯入公民房屋内等。但随着城市化不断地建设,越来越多的老旧房屋和土地也被随之征收。

  一旦房屋和土地被征收,那必定就会与咱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挂上钩,与国家利益挂上钩。所以,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为了保障老百姓和国家利益,申请征收房屋和土地的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征收工作,比如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等。

  事实上,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并非都是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有一些房屋还存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针对这类房屋,相关部门在实际征收之前还需要入户实地调查、认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也就是说,对于未经登记以及相关审批手续不全的房屋,相关部门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就需要对这类房屋进行调查和认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实践过程中,就经常有征收方打着被征收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之名,给予被征收人非常低的拆迁补偿,或是对被征收人不予补偿,尤其是在双方就补偿事宜未协商成功的情况下,征收方往往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降低征收成本,以被征收人的房屋是无证房屋,没有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等为由,将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

  从上面的内容中,想必大家都已经清楚了,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这对被征收人来说是极其不利的,不仅房屋有可能被拆除,而且还有可能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那么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被征收人应该要怎么办呢?

  一、开始审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被征收人不要慌张,也不要害怕,可以先审查相关部门的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一般情况下,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需要由相关部门组织至少2名以上人员实地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认调和认定。在认定过程中,相关人员还需要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进行,比如房屋是否有证、是否办理了审批手续,了解房屋为何会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详细情况等。

  实践中,如果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之前,相关部门并没有针对房屋进行实地调查和认定,只是口头上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还是在未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那么,这很有可能就是“以拆违促拆迁”。

  二、审查相关部门作出的文件是否合法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相关部门会针对被征收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书,一般情况下,这一份文件上必须要有有权部门的公章,倘若没有公章,那么该文件则是不合法的。其次,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时,需要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中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和陈述,相关部门要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最终的书面认定。反之,若相关部门未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该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就有可能是不合法的。

  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作出后,如果当事人没有依照文件中的内容进行,那么,相关部门若想拿到土地,实现征收,则还需要依法对被征收人作出催告书,需要注意的是,这一份催告书必须是要以书面的形式对被征收人作出,如果只是以口头的形式告知,那同样也是程序违法。

  三、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在征地拆迁中,还是在环境整治中,只要老百姓收到了有权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通知书)那么,当事人均应当要引起重视。因为,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如果当事人对这一份文件不重视,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房屋就很有可能会保不住,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屋,大家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且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找到相关部门的违法点,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或是确认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违法建筑的通知(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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