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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团:政府承诺给予补偿,可后来反悔了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中,我们老百姓最在乎,最关心的就是自己能拿到多少拆迁补偿了,但是征地拆迁补偿是多少并不是被征收人自己说了算的,也不是相关部门口头上说了算的,而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比如土地现状、房屋情况等由相关部门制定。

  但是许多被征收人在看到补偿标准后会认为,补偿太低,根本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于是便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这一行为,自然就会使征收工程暂时停止。所以,为了能让被征收人尽快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将房屋腾空并交出由自己拆除,通常会使用各种招数给被征收人进行施压,或是以各种甜言蜜语让被征收人在很情愿的情况下,交出土地由自己处置。

  近日,山东省的一位当事人就咨询律师说,自己家在去年的时候遇上了拆迁,不仅自己家的房屋被征收了,部分承包地也在征收的范围内。今年年初,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家里说是谈补偿,并拿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让自己签,但是在此过程中,其认为补偿标准太低,一平方米才给几百元,而且部分土地的补偿费也只有一、两万左右,加上地上种的各种果树,总共下来也没有多少,于是其便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后来,相关部门为了拿到土地,便三天两头地跑家里强迫自己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可是其想着如想按照他们给出的这个标准签订补偿协议,那日子肯定会越过越难过,于是其始终没有与他们签订协议。过了一段时间,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村主任的陪同下,又来家里找自己谈补偿,但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终于松口了,答应了自己提出的条件,并同时也就补偿标准提高了一点,随后自己便也爽快的与他们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征收方说会在三个月内将补偿款全部打入自己的账户中,但前提是必须先交出房屋和土地,由于已经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所以自己也没有多想,便在一个星期内就将房屋腾空并交给他们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其本想着自己以后的生活要有盼头了,但没有想到,自己不仅没有在三个月内拿到任何的补偿,现在征收方也开始反悔了,说所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无效等等。

  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多,那么当被征收人遇到征收方反悔不履行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办呢?

  一、收集证据

  一般情况下,双方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需要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可以违约。可是实践中,个别征收方却会出现上面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擅自毁约、违约,不履行协议,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就需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双方谈判时的录像或是录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等文件材料。

  总之,凯诺律师要说的是,拆迁补偿要是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位,那被征收人收集证据是很有必要的,大家千万不要觉得没有用就不管了,也不要一味地等待,只要征收方没有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征收人一定要有所行动。

  二、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在征地拆迁中,无论被征收人遇到什么样的问题,都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这点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征地拆迁案件涉及行政机关,而且征地拆迁案件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不是我们老百姓想的那样简单,所以,广大老百姓在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尽快地咨询专业律师,只有在问了律师,那么才能尽快地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三、及时地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倘若征收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会认为,要是打行政诉讼官司的话,不仅要花费很多的诉讼费,而且也不一定会就好的结果,于是便选择放弃诉讼这一条救济途径,而是通过不断的上访、信访去解决问题,或是啥也不做,等着征收方主动履行协议,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无论是上访还是信访,其结果均是一样的,不仅可能拿不到相应的补偿,而且还有可能会错过诉讼期限。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若想尽快拿到补偿,若想尽快让征收方履行自己的补偿职责,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成了我们主要的维权方式,虽然信访、上访也是法律赋予我们老百姓救济方式,但其效果都是不明显的,所以为了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建议被征收人最好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征收方确实存在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情况,那么,法院也基本上都会支持我们被征收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总之,北京拆迁律师最后想要说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遇到征收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给予自己补偿的情况,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然后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他们继续履行补偿职责,或是请求变更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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