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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拆迁律师:被断电后,复议又被维持?法院:撤销复议决定,确认断电行为违法

  

  征地拆迁本就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型活动,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来说,涉及老百姓利益的征地拆迁应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推进,即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不得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采取断水、断电、强拆,恐吓、威胁等违法行为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相关部门在补偿安置阶段,需要严格遵守征收原则,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禁止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可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有的地方在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未协商一致,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竟然为了能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征收工作,便采取断水、断电、阻断道路等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一定程度的施压,试图以这种方式,强迫被征收人主动搬迁或是签订补偿协议。

  除了会在征地拆迁中发生这样的情况下,实践中,有的在违法建筑行为整治中同样也会发生这样的问题,比如有的相关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时,对于一些未在期限内自行整改或是拆除的当事人采取断水、断电等行为,但凯诺律师要说的是,虽然查处违法建设活动是政策所需,但也要按照程序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断水、断电等这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相对于违法建设整治,征地拆迁中更是容易发生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的情况。几年前,浙江省的王某某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案件介绍】

  王某某是浙江省人,其在绍兴市某村经营着一家农家乐,生意红红火火。2017年,两相关部门为了让王某某搬迁,派人竟然将王某某家的电给停掉了,电停掉以后,导致王某某家陷入了没有电的境地。

  面对相关部门的行为,王某某认为他们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为了能恢复家解里的电,王某某便决定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是让王某某没有想到的是,有关部门在接到行政复议的申请后,竟然认为相关部门的做法没有不对,所以便维持了相关部门的断电行为。

  【诉讼过程】

  看到复议结果后,王某某认为复议结果非常的不可思议,明明是他们违法断电,有关部门却支持了他们的违法行为,面对复议结果,王某某很不甘心,于是决定聘请律师全权帮助自己处理该案件。

  可是虽然决定了希望通过律师来帮助自己让相关部门恢复用电,可是其并不知道哪一位拆迁律师比较好,于是,其便开始在网上大量的查找相关的律师,最终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在与凯诺律师简短地沟通后,约定了见面时间,并在双方面对面沟通后,王某某对凯诺律师的观点非常的认同,并且对于凯诺律师的职业精神也非常的佩服,于是便当即与凯诺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凯诺律师介入到案件之后,又重新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并且经过调查等程序彻底弄清了该案件的来龙去脉。随后,凯诺律师指导王某某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针对本案,凯诺律师认为,断电的行为本质是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行为是说相关部门为了实现行政的目的,依照职权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的措施,比如拘留、罚款等。但是行政强制行为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不是相关部门想怎么进行就能怎么进行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在实施强制行为之前,应当要先对王某某作出相关的文件,并对其进行催告,告知其应该在什么时候搬迁等内容,如果在催告期间内,王某某没有在期内搬迁,且未针对相关文件启动相应的程序的话,那么,相关部门才可以在期限届满之后实施强制行为。

  但是本案中,相关部门很显然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很显然其断电行为是侵害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虽然本案比较波折,经历了一、二审不尽如人意的结果,经历了发还审查的过程,但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确认相关部门强制断电的行为违法,同时还撤销了有关部门作出的复议决定。而王某某家的电,也在诉讼胜利以后,也向当地供电局进行了反馈。

  【律师说法】

  征地拆迁本身就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出现违法断电、断水,甚至强拆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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