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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房屋被司法强拆,齐心协力撤销执行裁定后,又迎新的转机

  为了尽快拿到土地,实现征收目的,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不成,且一直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有的会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有的则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法院在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书之前应当要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之后才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书面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书。

  但是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在被司法强拆之前,被征收人压根就没有收到过任何的文件,然后其房屋就因人民法院的准予执行裁定而被相关部门给强制拆除。

  孔某某是呼伦贝尔人,其在当地有一处合法房屋,后来因当地规划需要被征收,孔某某本以为“和谐征收”并非是一句口号,其可以拿到相应的拆迁补偿,然而,在具体征收过程中,让其没有想到的是,在相关补偿事宜还没有谈妥的情况下,自己的房屋竟因法院作出的准予执行裁定而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孔某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生到这种地步,不过,其也没有因房屋被强制拆除就妥协,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相关部门为被告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可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的做法更是让孔某某意想不到。起诉后,法院告知孔某某,房屋是相关部门按照法院的裁定实施的司法行为,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孔某某的起诉被裁定不予立案。

  换句话来说就是,孔某某的房屋是被司法强拆的,是属于合法的强拆行为,所以,孔某某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

  孔某某第一次遇到征收,也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所以,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其便通过网络找到了凯诺律师,凯诺律师经过当事人的诉说之后,对该案件引起了重视,并决定对该案件采取釜底抽薪的维权策略,从否定基层的强制执行裁定入手启动申诉程序。

  经过凯诺律师在两级法院和检察院之间不断的申诉之后,终于柳暗花明,本案在2021年3月22日迎来了重大转机,人民法院作出了相关行政裁定,撤销了当年对孔某某房屋准予执行的裁定。

  人民法院作出的准予执行裁定书被撤销后,孔某某看到了希望,于是又再次委托凯诺律师,针对强拆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本案,虽然一审法院驳回了孔某某的诉讼请求,但是经过凯诺律师的努力,针对本案,又再一次提起了上诉,并且最终获得了胜诉。

  事实上,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多,很多征收方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时,便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在接收到征收方提交相关材料之后,应当及时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比如有没有保障被征收人救济权、知情权等,或是相关部门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有没有作出补偿决定等,作出程序是否合法。

  而且,法院对材料等事实进行审查后,若需要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书,也应当要以书面的形式邮寄给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强制执行的事实。但是本案中,房屋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之前,孔某某并没有收到过任何的书面文件,所以,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撤销法院作出的准予执行裁定很好的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凯诺律师最后提醒大家,征地拆迁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不管被征收人收到什么文件,都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且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自己启动,避免浪费自己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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