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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申请宅基地不给批,直接占地建了房屋,拆迁有没有补偿?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获得了宅基地,那么村民便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建房。

  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这两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有许多村民的生活条件也逐渐地变好,外乡打工的人也纷纷回乡发展,所以,有许多的村民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想要在村里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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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许多村民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后,往往就是不了了之了,村委会无任何的回应,有的则是明确告诉你,没有宅基地或是你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你已经有一块宅基地了,无法再获得宅基地等等。

  事实上,《土地管理法》中就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你已经拥有了宅基地,你还想再在别处建房,或者说你将自己的宅基地卖给了别人,或是出租给了别人,甚至是直接赠与给了别人,那么自然也就有可能无法获得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换句话来说就是,想要获得宅基地,必须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无宅基地;(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是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

  如果您不符合上述的条件,村委会或是相关部门自然是无法通过申请的。

  但若是您符合相关的条件,可村委会或是相关部门以各种借口就是不给批,那么村民可以先与村委会进行一番沟通、协商,如果村委会就是不同意,则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也可以打12345反映,要求他们进行处理,倘若打了12345或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村民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相关部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千万不要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因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擅自乱占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等,否则不仅会受到处罚,而且房屋也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拆除。

  《土地管理法》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且,最主要的是,擅自乱占耕地建设的房屋,就算在建成期间或是之后没有被查处,后又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但只要没有合法手续,是未经批准而建的违法建筑,那么也有可能无法获得与合法建筑相同的拆迁补偿,甚至可以说是没有补偿。

  当然了,有没有补偿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的,并不是所有未办理手续的房屋都是违法建筑且没有补偿的。所以,凯诺律师想要表达的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但凯诺律师最后想要表达的是,申请宅基地是有条件的,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谁都可以拿到的,在申请宅基地时,要弄清楚自己符不符合条件,另外,就算村民在申请宅基地后,未获得批准,也没有拿到宅基地,村民也不要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否则会对自己极为的不利,可以先尝试与村委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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