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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土地律师:宅基地面积是越大越好吗?规定是多少个平方

  在农村有这样一种现象,就是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在农村家家户户都建起了洋楼别墅小二层,而且占地面积还非常大,有的农户家里,甚至在自家旧宅旁边就占用土地盖洋房,尤其是近几年。

  那么,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合法呢?农村村民家的宅基地是越大越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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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凯诺律师认为,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翻建房屋、扩建房屋、新建等都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若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直接建设那么则是不合法的,其建设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面积还不能超过地方规定的标准。

  比如《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再比如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的第四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超过下列用地面积标准:

  (一)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

  (二)确需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

  (三)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二百四十平方米。

  北京市也是一样的,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人多地少的地区最高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所以说,并不是宅基地面积越大越好,超过地方规定的标准,或是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话,反而还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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