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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深夜拆迁,老百姓被打.....深夜拆迁合法吗?

时间:2020-06-12        阅读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往往会因拆迁补偿的问题,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发生一些矛盾。一边是想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一边是想获得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可房屋、土地作为老百姓避风的港湾和收入来源,在遇到征地拆迁时自然是要尽量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只不过,实践中迫于相关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征收和政策的落实不到位,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常达不成一致。但此时,征收方却为了急于完成拆迁工作,在未经被征收人同意,未依法定程序就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拆,有的则是在深夜强拆。

  张先生在当地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占地面积一亩多地,总建筑面积480平左右,其中包括80平的商铺和两个厂子。而张先生作为一个绘画爱好者,家中存放着大量的文物、古玩、字画、奇石等,价值不菲。

  当地相关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发布了房屋征收公告,而张先生的房屋正好也在征收的范围内,可是对于补偿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而相关部门却多次威胁张先生说,如果不搬走就强拆。补偿不合理,张先生自然不会签字,更不会搬走,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的一个深夜,突然有几百号人闯入了张先生家里,将张先生等人打伤导致其住进了医院,后将房屋强制拆除,且房屋内的财物也在强拆时被损坏、遗失。

  之后,张先生迫于无奈就部分被拆房屋与相关部门签订了补偿协议。

  此后,张先生虽然多次找到相关部门想解决补偿的问题,但均无果。张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但一审法院却以张先生就部分被强拆的房屋与相关部门就拆迁补偿达成了一致,而驳回了张先生其他诉讼请求,只确认了相关部门对未达成补偿协议房屋的强拆行为违法。

  张先生不服,于是提起了上诉。最终省高院确认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撤销了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

  本案是一起普通的强拆案件,但是本案中也反映出几个问题,一是县政府是否有权力强拆房屋;二是深夜强拆是否违法;三是在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时是否可以采取手段让老百姓搬迁。下面凯诺律师就对这三个问题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县政府是否有权力强拆房屋

  答案是没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以上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有权强拆的只有法院。而县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均无权强拆,本案中,张先生房屋被相关部门直接强拆显然是不合法的。

  二、深夜强拆是否合法

  答案是不合法。

  《行政强制法》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夜间或是周六日或是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春节等节假日实施强拆的,均是违法行为。

  而本案中,相关部门在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选择在夜间强拆张先生的房屋更是错上加错的。

  三、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时,是否可以采取手段让老百姓搬迁

  答案是不可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而且目前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是充许相关人员允许打人的。

  可是本案中,相关部门在没有法定强拆权的情况下,就深夜闯入张先生家,将其打伤,然后强拆了其房屋、损坏了财物等,这显然都是严重违法的。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而且本案中,还有一点就是,张先生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协议的时间是发生在强拆之后,据此可以得知,相关部门显然存在趁人之危、胁迫被征收人的行为。因此,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种拆迁协议可依法撤销。

  在《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在拆迁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且即使要强拆也要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只有这样才是合法的拆迁,才能促进拆迁。

  最后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拆迁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对屋里屋外摄影拍照,记录下拆迁之前的情形,为后期补偿款多少争取力度。同时,若遇到违法强拆,要对强拆现场拍照、录像等,最好录下强拆人员,然后及时的报警,让律师依法介入到案件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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