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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征收青苗的补偿标准

  近日,山东、河南、浙江等多地的被征地农民在平台上咨询律师说,承包地被政府征收了,但其耕地上种植了桃树、梨树以及其他农作物,现在一征收,果树、青苗这些将会被铲除,而且还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失,且以后也没有这么好的地块种植水果和农作物了,所以,并不想让相关部门征收自家的承包地。

  但其实,这个问题我们之前回答过很多次,如果是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征收,一般是具有强制性的,也就是说,在补偿合理且到位的情况下,被征地农民要是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那么相关部门则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在征收过程中,只要征收方给予了合理的补偿,各项补偿也都全部到位,那么被征地农民则可以积极地配合征收方完成征收工作。

  对于征收土地的补偿一般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由相关部门通过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是各地方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制定。也就是说,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是多少需要看当地发布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结合《桃江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来看看该地区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都是如何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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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桃江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中的规定,青苗补偿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征收土地的青苗按不同种类和标准给予补偿;

  (二)征收果园、茶园,成片的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药材等其他经济作物的,视作物的种类、生长期和生长状况,按苗期、管理期、产果期划类,按面积予以补偿,零星栽植的折合成亩计算补偿;

  (三)混栽、混种、混养的按其中主要产出物的标准予以补偿,季节性套种的按原有土地类别补偿;

  (四)未种植作物的土地不给予青苗补偿;

  (五)补偿后的青苗,由其所有者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由用地单位处理;

  (六)经县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名贵花卉苗木基地,由征拆机构核实,给予搬迁移栽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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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凯诺律师想要表达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补偿标准不合理,或是征收方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甚至是强迫自己交出土地的话,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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