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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什么样的行为才是正当防卫?

  在征地拆迁中,有的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尤其是几年前,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签订补偿协议时,通常就会采取一些暴力行为拆除被征收人房屋,可有的被征收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保住自己的房子及其他财产不被损害,通常会与征收方相关工作人员正面交锋。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征收人的防护行为或是上前阻止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话,那么会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呢?其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下面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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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所谓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一般情况下,如果其行为被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在征地拆迁中,如果相关工作人员非法入侵被征收人家中,采取暴力行为实施逼迁,把被征收人非法拘禁,强行将被征收人拖出房间、对被征收人实施殴打等,那么此时被征收人采取的一些防护措施若对他人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原则上来说,其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实践征收中,倘若遇到了一些陌生人突然闯入家中,强行打砸家里的物品,强制自己签订补偿协议,搬迁等现象时,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实行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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