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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村委会拆除房屋要承担责任吗?

  在房屋征收中,即便是“旧庄改造”、“旧村改造”,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也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不得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否则其行为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相关的裁判案例中指出,如果不是相关部门实施的征收行为,而是其他民事主体或是村委会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征地拆迁,因其没有强力强拆房屋,所以违法拆除老百姓房屋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之,凯诺律师要说的是,不论是村委会实施的旧庄改造还是其他征收项目,在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未落实、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房屋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老百姓在遇到时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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