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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这几种情况下是领不到征地拆迁补偿款的!

时间:2018-07-27     【原创】   阅读

  所谓征地拆迁,有拆就有补。在生活中,老百姓只要一听到所居住的地方要被征收了,都会非常的开心。随着城镇化建设项目的持续展开,在以后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将会涉及到土地征收一事,而老百姓最在乎的也往往就是补偿。

  对于补偿,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被征收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合理补偿。

  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有明确规定,不能随意的廉价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其次,在征地程序中,必须要先签协议,先给被征收人补偿之后才能进行拆迁征收,与此同时,被征收人医保养老也纳入了征地拆迁补偿范围之类。总得来说,这些规定都很好的保障和维护了咱老百姓的利益。不过,在征地拆迁当中,以下这些情况可是得不到补偿的。

  在下发征收公告之后强行栽种树苗的

  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征地拆迁告之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及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耕地上强行栽种树苗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如果被征收人违反了法律法规,到头来,恐怕是什么补偿也得不到。所以被征收人必须要谨记这一点。

  临时搭建建筑

  对于临时搭建的,如果在没有取得正规手续的情况下,有可能也是没有补偿的。我国各地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大量手续不全,未经登记的房屋,在征收范围确定后,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这一部分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违章建筑设施

  违章建筑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很多农村建房时为了省事都不办各种证,但是老百姓要知道,未经村集体同意私自建设的房屋,属于非法占用耕地,凯诺专业拆迁律师说,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征地拆迁中,为确保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被降低,此前国土资源部就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做好被征收人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好被征收人居住问题,同时还要求要规范征地程序等。

  因此,在征地拆迁当中,被征收人切忌违反相关条例,否则到头来可能什么都没有。

  不过,如果在征地拆迁当中,没有违反任何一种法律规定但补偿还特别低的就要注意了,出现补偿低的情况,很有可能是拆迁程序出了问题。那么合法的拆迁程序是什么呢?

  一、公告—市、县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告知群众拟征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同时告知被征地群众相关权力和责任。

  二、勘测调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财政、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相关权利人等,对拟征收土地进行现场调查、清点、确认。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勘测调查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补偿费标准、数额、补偿安置方式等内容。报经市、县政府同意后,予以公示,同时告知群众申请救济的渠道和时限,充分听取被征地群众意见。

  四、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同意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后,由市、县国土、财政、人社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在征地报批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费用,待征地批准后,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六、组织报批—市、县政府按照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组织材料,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七、批后公告—市、县政府收到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八、拨付征地补偿费—市、县财政部门自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到位后,原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地上附着物,移交土地。

  不管怎么样,征地拆迁是剥夺了被征收人合法财产,因此,必须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被征收人在遇到不懂的时候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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