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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需要预防的拆迁套路

  一、不谈法律谈政策

  拆迁就是一场博弈,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你争我夺。此时,作为普通百姓的被拆迁人往往会生出很多无力感,觉得自己“无依无靠”。

  其实,对于拆迁程序、补偿方式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早有规定,只要拆迁人依法办事,大多数被拆迁人都能得到不错的补偿。但是,对利益的追求永无止境,拆迁方不会满足于合法的土地收益,压榨弱势一方的被拆迁人就成了最佳选择。

  如何给这种“压榨”披上“合法”的外衣呢?制定红头文件!几乎所有的拆迁方都是拿各种政策说事儿,从他们口中说出的各类文件就是金科玉律,权威性远在国家法律、法规之上。被拆迁人稍有质疑:谁制定的?合法吗?合理吗?拆迁方马上指责你不支持政府工作,跟政府对着干!一顶顶高帽子压得你无言以对,只能默默接受,至此你就钻到拆迁人的圈套里了!

  二、不谈补偿谈奖励

  拆迁人为了让被拆迁人尽快搬迁,大多会使用“搬迁奖励”做诱饵。拆迁奖励是指拆迁人确定一个期限,如果被拆迁人在期限内搬迁,会得到“不菲”的奖励。

  最初,搬迁奖励并不多,只是提前签约、尽早搬家的鼓励,后来却慢慢的变了味道,金额越来越高,期限越来越短。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不谈补偿是不是合理,张口闭口都是期限一过奖励就没。很多被拆迁人内心焦灼,担心得不到奖励,在不清楚补偿是否合法、合理的情况下糊里糊涂的签了协议。

  其实,羊毛一定出在羊身上,高昂的奖励都是从被拆迁人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压榨”出来的,目的就是变相“胁迫”被拆迁人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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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谈协议谈钥匙

  在案件咨询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被拆迁人拒绝出示正规的协议文本,只是由工作人员随意的写几项如房屋面积、单价、装修损失等内容,随意性极大。如果被拆迁人同意补偿价格,就先签协议,日后可以拿到钥匙;如果不同意就威胁别想拿到钥匙。在一些偏远地区,很多年轻人外出务工,大多老人都说不清楚补偿的具体内容,被忽悠着就签了协议。

  其实,拆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等。

  上述所有内容都事关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仔细推敲、研究、琢磨。一门心思拿钥匙,最终只能住在面积小、位置差的房子里,是不是有些本末倒置呢!

  四、不谈原因谈违建

  如果被拆迁人抵住了诱惑和压力,坚持要获得合理补偿,拆迁人就只能想“旁门左道”了。

  先查房子有没有证?有没有新建、扩建?但凡有点瑕疵,就下个违法建筑认定,责令你限期拆除。

  其实,由于历史原因,甚至是行政机关自身的原因,很多建房人都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认定“违建”不过是一个逼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手段而已。

  但是,如果真的走到了这个阶段,被拆迁人就更要小心了,应当及时针对不同的法律文书(行政行为)主动提起复议或诉讼,否则一旦过了时效,任谁也无能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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