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400-678-5000

首页 >>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百问 >> 拆迁安置房的面积是按什么给补偿的呢?
成功案例
更多
站内推荐
更多
详细内容

拆迁安置房的面积是按什么给补偿的呢?

时间:2018-08-30        阅读

在征地拆迁中除了拆迁补偿协议中会有陷阱之外,没想到签完补偿协议之后,购买拆迁安置房也存在很大的陷阱。大家都知道,购买安置房屋主要看的就是“面积”,但是这个面积却有很多层含义,很多人因搞不懂面积,在买完之后就会有很多疑问,比如说:为什么100平的房子进去之后总感觉很小?


我们大家应该要明白,房屋面积一般分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建筑面积一般是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

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实际能自己使用的面积,一般来讲是地毯面积,即能铺地毯的面积就是你能切实使用的面积。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房子的建筑面积。

因此,被拆迁人在选择房子的时候应当了解清楚之后再决定。

产权调换风险

在征地拆迁补偿方面,老百姓大多都会选择产权调换。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不过,先补偿后搬迁,并不是老百姓所想的一定要拿到钥匙之后才能要求被拆迁人搬入,而是产权调换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有所明确,然后在交易这期间被拆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等到安置房完工之后再按约定交付房屋。

不过,由于拆迁安置房交易时间过长,这个时候风险也就来了。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因此,在双方交易之前一定要注意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违约金不应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在未过户前让房主提供担保;买卖双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是要等产权办好后再过户。同时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费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约定待拿到房产证时再付清尾款等),迟延交房,产权证如何办理过户等都作出约定,同时明确违约赔偿责任。

那么,拆迁安置房的面积是按什么给补偿的呢?针对这一问题,不少地方政府也作出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按照相应比例、相应系数给予补助的

凯诺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根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公摊系数的,应当对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增加建筑面积补助。建筑面积补助原则上不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9层及以下的被征收房屋调换为18层及以上建筑的,建筑面积补助原则上不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2%。

选择建筑面积补助的一般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被征收房屋为平房住宅、简易楼房、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多层住宅,实行产权调换房屋为高层住宅的,在“征一还一”的基础上,按照满足被征收房屋原有套内面积使用功能的原则补助公摊面积。补助的公摊面积最高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计算面积的10%。具体补助标准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确定。

不过,对公摊的规定都不同:

1、对因公摊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例如:新疆

2、按照相应比例、相应系数给予补助;例如:武汉、包头、重庆、石家庄

3、根据公摊系数计算安置房的面积;例如:合肥、安庆

4、公摊面积不计入安置房的面积内、不计入购房款内;例如:西安、兰州、铁岭、泰安、洛阳

5、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差价;例如:黑龙江铁岭

根据公摊系数计算安置房的面积

例如《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

例如《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

但不管怎么说,不能因为拆迁而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凯诺律师事务所农村拆迁律师,房屋拆迁历年来都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情,不仅离开了住了很久的地方,也会遇到拆迁补偿方面的各种问题,如果出现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Copyright 2014-2025,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400-678-5000

免费咨询热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游泳场北路9号中润佳商务大厦四层


邮箱:bjcls@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手机:18601155977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