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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家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司家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济起征补公告〔2023〕213号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为济南起步区凤凰新街综合管廊及配套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司家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金融部、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部、社会事业部等部门和大桥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司家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

    2023-12-01

  •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申请信息公开却被告知无法提供?复议还被维持?法院:确认相关部门制作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违法

      【基本案情】  林某是四川省某市某村的村民,其一直生活在当地,且在村组也有承包地。2013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了建设安置房征收了林某所在村小组的集体土地,而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中,就包括林某家的承包地。林某想着,土地征收是一件好事,很有可能会通过此次征收,让自己家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所以,在刚开始,林某是非常配合征收方的征收工作的。  但让林某没有想到的是,在事后的沟通过程中,征收部门却出尔反尔,对于答应的事情却不予兑现,面对相关部门的这种做法,林某是非常的不满意,林某认为,相关部门的行为存在一定

    2023-08-29

  • 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密征收告〔2023〕65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等有关规定,新密市人民政府会同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现公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

    2023-11-16

  • 2023年度吉隆花园社区(钓鱼台居)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钓鱼台居)集体土地。莒南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十字路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钓鱼台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1拟用于山

    2023-11-15

  • 史坞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史坞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济起征补公告〔2023〕216号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为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建设需要,拟征收史坞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金融部、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部、社会事业部等部门和崔寨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程袁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

    2023-10-26

  • 新甫街道耿家洼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新甫街道耿家洼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新征补公告〔2023〕148号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在2023年9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新甫街道耿家洼村补偿标准由99万元/公顷调整为100.5万元/公顷;原《新甫街道耿家洼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征补公告〔2022〕29号)中涉及你村土地0.2160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为21.3840万元,现以1.5万元/公顷标准追加土地补偿安置费0.3240万元,合计21.708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柒仟零捌拾元整)。  

    2023-10-24

  • 孙家沟村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孙家沟村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岱征补公告〔2023〕 108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孙家沟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天平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孙家沟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

    2023-10-17

  • 2023年度后丁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3年度后丁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后丁村集体土地。无棣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棣丰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后丁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1、地块2、地块3拟用于

    2023-10-13

  •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观浅1井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的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观浅1井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眉山市彭山区观浅1井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征收集体土地共计0.1838公顷,其中:公义镇天柱村7组0.1838公顷。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  征收土地总面积0.183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1838公顷。  四、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

    2023-10-08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房征补告〔2023〕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第四十七条、《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目的  1、拟征收土地权属:红塔镇五龙村集体所有。  2、拟征收土地位置:拟征地位于红塔镇五龙村境内(详见勘测定界图)。  3、拟征收土地地类:旱地、乔木林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  4、拟征收土地面积:3.0970公顷(折合46.4550亩)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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